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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词”并非仅限于今人所界定的“词学术语”,它源于文学与音乐的结合,从而也成为元明清文人杂剧、传奇创作的称谓。将戏曲创作称之为“填词”,并非仅是术语的沿袭或借用,而是评价标准的传承。它表明了文人进行杂剧、传奇创作时,在有所创新之时,对旧标准仍有所坚持。分析明清文人“填词”观念的差异和转换,可为认识传奇艺术特征提供一个可行的角度。在明清众多文人“填词”观念中,沈璟、汤显祖和李渔三人的主张具有代表性。沈璟重视“法律”,主张“名为乐府,须叫合律依腔”,“用律诗句法须审详”,“纵使词出绣肠,歌称绕梁,倘不谐律吕也难褒奖”,他坚持传奇的音乐性和演出性的立场极为坚定。“法律”说,来自于文学与音乐结合时对音乐性的关注,来自于对传奇艺术演出特征的尊重,来自于对传奇发展前途的担忧。“法律”说不仅历史依据源远,而且具有极强的现实性,它批评了传奇发展中忽视音律规范的不良现象,从而使传奇正常发展得到理论上的保障。讲究音律,显然是传奇艺术的特征之一。汤显祖提出传奇应该表达“至情”,看重“自然灵气”,主张“凡文以意趣神色为主”,强调创作主体情感的抒发,强调文学的生命力呈现。《牡丹亭》即是“至情”的体现,是“自然灵气”体现;在给传奇艺术树立榜样的同时,也宣告了文人主体的成功、文学性的胜利。汤显祖的观点并非空穴来风,实际上既与当时主情论的盛行有关,又与中国文学对其生命力关注的悠久传统有关,也与他个人对文学的清醒认识有关。他无疑是当时传奇艺术文学性成就最高的代表,他的成功,给文人创作带来了信心,也带来了对传奇艺术特征的认识,即注重文学性。对于传奇的认识,李渔则与沈璟、汤显祖两人有极大差异。他的复杂身份和丰富的实践经历,使他对传奇的演出性更加重视。他主张“填词之设,专为登场”,强调“结构第一”,看重趣味,明确将词采、音律置后,显示出了传奇艺术新的特征。仔细考察李渔的观点,会发现影响其形成的因素较多,如中国文学对于创作构思的分析,文章法的形成,八股文的普遍,叙事性技巧的增强等等。李渔并没有僵化地将这些因素移入,“结构第一”的提出,与传奇艺术篇幅的加长,演出的频繁,观众的增加,趣味的追求等因素有关,是他对于传奇深刻认识之后的结论,应该说更合传奇的发展趋势。“结构第一”在传奇创作中的提出,是传奇创作理论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不管后人如何评价李渔的观点,“结构第一”无疑是传奇理论上的范式革命。之后的传奇创作,很少有不受这一主张影响的。沈璟、汤显祖、李渔三人的“填词”观念,既有对前人观点的承传性,又各有其明显的创新性,分别从不同角度对传奇理论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分析三人的观念,会发现无法简单地将传奇和西方的戏剧观念作比较。传奇有其形成的具体历史环境,有着独特的构成因素,其发展有沿袭,又有创新。分析传奇特征,必须考虑传奇所处的具体语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