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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侦查员制度是办案责任制在侦查阶段的一种制度落实。主办侦查员制度以权责一致原则为指引,旨在改变传统侦查体制下的弊端,有助于推动侦查部门规范化、职业化建设。目前主办侦查员制度在实践中尚未能得到有效实施,大部分地区还只是存在于文件中。主办侦查员制度需要更加合理的设置一线侦查人员的职责权限,改变目前侦查人员被动、消极的办案状态。赋予主办侦查员必要的权限,以及实现主办侦查员权责匹配是亟需解决的难题,决定着该制度能否顺利施行。本文通过分析现有理论研究成果与试点实践情况对主办侦查员制度进行探讨。第一部分从理论层面分析主办侦查员制度的背景、内涵及适用范围;第二部分对主办侦查员制度的主要试点模式进行总结,分析主办侦查员制度的整体现状;第三部分分析阻碍主办侦查员制度推进的制约因素;第四部分对制度完善提出具体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