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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具有刑罚性与社会性的双重属性,它是我国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组成,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也是治理能力、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表现。新时期要推进治理结构现代化,就是要基于治理事物的现实特征和发展特点,改革和完善社会治理的体制和机制,推动形成政府与社会主体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社区矫正工作的发展同样如此要从矫正工作的特质出发,引导社会力量发挥比较优势,提高社区矫正的效率,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秩序。 当前在我国社区矫正的社会力量参与工作还处在始发阶段,已经发生的一些参与行为的质量也参差不齐,表现出参与的不成熟性。造成这些的主要原因有:一方面是,我国社会力量的发展还不成熟,缺乏一定的参与意识和参与能力;另一方面,又因为当前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还缺乏必要的制度安排,参与渠道堵塞,也缺乏一定的法律支撑。明晰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模式和行动路径,就成为了做好社区矫正社会参与的重要前提。政府要了解社区力量的专长,而社会力量要熟悉社区矫正的特殊性,彼此熟悉才能明确相互之间参与的契合点。 本文以社会力量的参与为契合点,使用定性研究的方法,以中部W市的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情况为例,建构社区矫正社会力量参与的理论模式,期望可以帮助明确社区矫正社会参与的模式和行动路径。以框架借用为建构参与模型的重要手段,主要是借用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联动共治的理论和实践,从参与的语义框架、演绎策略、要素运作三个方面构建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的参与模型。 全文的行文思路主要是:首先,综合介绍本文的社会背景、研究概况、研究方法、相关理论等;其次,从静态和动态两个角度,归纳对于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理想类型;然后,分析中部W市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发展的现状与困境,选取典型问题,把握实务案例的具体特征;最后,从宏观角度阐释,关于社会力量参与的对策和行动路径。 当前社区矫正的社会宣传还不足,缺乏参与的制度安排,社会力量的发展也很不完善。想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在社区矫正中的能量,就要从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性、激发社会组织活力、加强社区建设的角度,探寻可能的完善路径和行路径,推进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要加强社区矫正的社会宣传、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培育社会量、完善参与的制度和组织安排等方式,推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形成社区建设和社区矫正之间形成良性互动。 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协同参与社区矫正能够为社区矫正和社区服刑人员提供紧密性和专业性的服务。对有利于缓解社区矫正资源缺乏,营造良好的社区矫正文化氛围,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效率。这既是社区矫正内部发展的需求,也是社会力量自身发展和价值实现的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