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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的集约利用,在资源、环境、人口等压力日益增大的环境下,显得极其重要。“两型社会”建设为长株潭城市群的土地资源利用带来了重大机遇,株洲市作为长株潭“两型社会”改革试验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土地集约利用的发展,集约高效利用城市现有土地资源,挖掘城市土地利用潜力,提高城市土地利用效率,才能更好的保证城市土地可持续利用,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因此,针对株洲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的研究就显得尤为紧迫。首先,对株洲市土地集约利用的动力机制因子进行了相关性分析,在此基础上,运用层次分析法(Analytic Hierarchy Process, AHP),从时间上对株洲市土地利用潜力进行了评价,其次运用主成分分析法(Principal Components Analysis, PCA),从空间上对株洲市与湖南省14个城市进行了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的综合排名,最后提出了推进株洲市土地集约利用的相关对策。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基于土地集约利用理论及株洲“两型社会”建设的相关要求,构建了由约束因子、驱动因子和趋势因子组成的株洲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指标体系。(2)根据相关性分析方法,对株洲市土地集约利用潜力19个影响因子进行了相关性分析,得出影响因子的相关程度:用地结构布局中的工业用地占建设用地面积百分比因子与工业用地效率比因子的相关性最强,为-0.948;土地投入强度中的单位用地基础设施投入额因子与单位用地环保投资额因子的相关性最强,为0.998;土地使用强度中的城市土地利用率因子与人均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因子的相关性最强,为0.971;土地使用效率中的城市地均GDP因子与城市地均利税因子的相关性最强,为0.968;土地利用潜力趋势中的投入增长与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因子与产出增长与用地增长弹性系数因子的相关性最强,为0.934。(3)得出2012年株洲市的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结果,株洲市总水平值92.35,其中土地利用潜力程度的分值43.71,土地利用潜力约束力条件的分值37.68,土地利用潜力趋势的分值10.96,表明株洲市土地利用仍然有很大潜力。(4)得出2012年株洲市与湖南省14个城市的综合得分,具体表现为:湖南省的西北地区均落后于东南地区,株洲市的城市土地利用潜力综合得分位于14个城市的第4位,表明株洲市土地集约利用水平还有待于提高和有可以挖掘的空间。(5)根据评价结果,提出从合理规划、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合理开发地下空间等方面推进土地集约利用。本文可以为提高株洲市土地利用管理水平和政府决策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促进株洲地区的“两型”建设,实现经济增长的转型,满足节约型社会建设对经济发展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