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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小说与戏曲的关系是文学史上一个重要的命题,也是值得反复研究的课题。小说与戏曲这两种文体同源异流的关系已是不争的事实,特别是元明清时期,小说与戏曲的交流更加的活跃,在题材的选取上二者存在着相互袭用、彼此借鉴的情况,既有戏曲故事取材于小说的,也有小说取材于戏曲的,这一文学现象已成为研究者们关注的焦点。本文以明末凌濛初创作的拟话本小说集“二拍”为研究对象,系统梳理出“二拍”与戏曲之间的关系,即“戏曲——‘二拍’”和“‘二拍’——戏曲”两种传播模式。“二拍”成书时借鉴了元明杂剧的题材。其中有12篇小说的创作直接或间接的来源于15部戏曲故事。凌濛初将这些戏曲故事进行加工之后,对故事原有的叙事进行了改编,通过对情节的增删、改写来满足小说对故事情节完整、曲折的需求;在人物的塑造上,凌濛初突破了戏曲人物脸谱化、类型化的特点,使人物更加具有个性化色彩;经过改编之后,“二拍”带有了鲜明的时代精神,晚明开放的情欲观念和重商观念在其中多有体现。由此看来,同题材的故事经“二拍”改编之后表现出对原作的超越与新变,也体现出古为今用、推陈出新的创作规律。“二拍”的成功也带给了后世戏曲创作的灵感,为戏曲故事提供了蓝本。经考证,明清的戏曲作品中有37部是直接改编自“二拍”的。戏曲家们通过对“二拍”故事进行扩展与合并而将小说的情节进行了改编,通过在小说中加入一些历史事件,使戏曲作品具有了明显的时代色彩,起到了政治反思和情感寄托的作用。这些改编后的戏曲作品与“二拍”相比,更重视道具的使用。另外,对内容的雅正的追求使改编后的戏曲时刻浸染着以理节情的倾向,从而反映出戏曲家们希望通过作品来宣扬伦理道德的内容,达到戏曲教化的功能。通过两种模式的分析研究,可以明确“二拍”与戏曲之间互相借鉴,互相超越,扩大了故事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这种创作现象也恰好说明了小说与戏曲之间具有不可分割的亲缘关系。拟话本小说“二拍”与戏曲之所以关系如此亲密,是因为小说、戏曲在产生之初都受到民间“说话”的影响,而二者又有相同的创作者与接受者.由此可以得出“二拍”与戏曲二者是同源异流、相伴共生的关系,这一结论无形中拉近了“二拍”与戏曲的距离,为宏观上对小说与戏曲关系的研究提供了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