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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以及机构改革的不断深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市场开放正转变为规则开放,局部开放正转变为全面开放,市场主体多元,各种新型经营主体、经营方式不断呈现。基层工商所作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基础和“手足”,它直面市场,是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的前站。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做好了市场监管,就是维护经济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因此对于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管的现状,问题,对策研究对于市场经济科学发展有着实际意义和借鉴意义。早期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方式显得粗放简单,以“两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集贸市场管理费)征收为主。停征“两费”以来,工商职能重大转折,在过去“以收代管”的时代,收费工作做得好就可以“一美遮百丑”,掩盖实际职能落实不到位的事实。在“简政放权”的改革开始阶段,为了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战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提出“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全新监管模式。在市场经济形势巨变,机构改革不断深化,市场模式复杂多变,主体层次更为深广的多元化局面下,探究基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市场监管方向,具体方式方法的实际意义就愈发重大。今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中,国家质量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进行合并,职能划三归一,并包含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商务部部分职能,组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如何在市场监管、注册登记、行政执法等“老工商”领域发挥作用,如何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食品药品市场的监管方式进行无缝对接,以及两个部门在基层所(工商所、食药所)建制的统一,监管交叉领域处理等一系列问题,对于新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如何统筹监管职责、任务分配均有着借鉴意义。基于以上特殊的历史时刻,本文着重从基层工商所的体制监制、市场监管理念、常规的市场监管措施,以及新将成立的市场监督管理所面临的挑战和困难,从内部外部剖析如何做好市场监管,调解政府关系,提高执法力度,和执法权威,让经济更好更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