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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公开发行抑价(Initial Public Offering Under-pricing)是各国新股发行市场中普遍存在的现象。相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在我国新股发行市场的各个发展时期都存在比较严重的IPO抑价现象。在增加了一级市场与二级市场价格波动的同时,该现象也抑制了市场的资金融通、资源配置功能。因此,诸多学者根据国、内外已有的理论对我国的新股发行市场进行了理论与实证研究,并得出了许多有重要意义的结论。本文首先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关于上市公司IPO抑价现象的研究成果与结论。在回顾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本文以“从众”理论为主要理论依据,通过分析我国新股发行市场中投资者的实际投资心理及投资行为特点,提出“滞后”效应的理论假设,并从理论实证与经验实证两个方面说明“滞后”效应的存在。在结合更多“投机性”因素的前提下,研究投机行为对于IPO抑价现象的影响。在实证研究方法上,本文利用样本数据和Eviews5软件对样本进行统计性描述并建立模型,通过ADF、ARCH-LM等检验说明样本的特点以及模型的稳定性、合理性。在模型选择上,本文放弃了传统的静态多元回归的方法,采用了依时变化的GARCH(p,q)模型,既说明影响当期上市公司IPO抑价水平的“投机性”因素,又说明了其波动性特征。在变量选择上,本文将“投机性”因素与“一般性”因素相结合,在投机行为框架下分析了上市公司IPO抑价现象。通过实证分析及相关检验,本文认为,大量非理性投机者的投机行为是造成上市公司IPO抑价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抑制对新股发行市场的过度投机,将有助于降低上市公司IPO抑价水平。本文的研究结果说明,投机行为框架下影响IPO抑价水平的主要因素包括:“滞后”性因素、机会成本、期望超额、首日换手率、发行前一年度每股收益以及发行市盈率。根据实证分析结果,本文认为应该完善新股发行审查机制,合理安排上市顺序;缩短资金冻结时间;限制“规模”投机,建立多层次监管体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等,以此降低上市公司IPO抑价水平,提高新股发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