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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与经济发展是密不可分的。特别是在经济一体化的今天,随着世界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活动日益广泛地参与到社会经济的各个方面,为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金融逐渐成为了经济发展的核心。然而,金融对经济的发展起到促进作用的同时,还带来了金融风险。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际金融市场危机四起,动荡不定,发生了一系列重大国际金融事件,对本国及世界经济产生了极大的破坏。因此,如何运用金融监管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就成为了世界各国面临的共同课题。实践中,金融监管是随着经济的发展,金融结构的变迁不断变化的。只有在变化中探寻金融监管效率最优化,才是有意义的。尤其是对处于转轨期的我国,研究金融结构变迁下的金融监管将更具有现实意义。故此,本文将从金融结构变迁的角度,对金融监管效率的最优化及其实现路径加以分析。金融结构相关研究产生于金融工具与金融机构日益复杂化的20世纪60年代。金融结构是金融发展的客观结构,是金融体系中的各个组成部分、相对规模、相互关系以及配合的状态。金融结构的变迁是伴随着经济与金融的发展产生的。正如戈德史密斯所说的那样:“经济发展是导致金融结构变迁的外在因素之一。经济与金融的发展之间存在着大致平行的关系。随着总量和人均的实际收人及财富的增加,金融上层结构规模和复杂程度亦增大”。因此说,金融结构的变迁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金融发展的过程就是金融结构变迁的过程。经济发展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金融资产、金融机构及金融市场的规模及其结构。经济发展状况决定了金融结构变迁总的趋势。另外,从金融产生和发展历史来看,金融结构的发展与变化总是从简单到复杂,从低层次到高层次,从不发达到发达。金融结构的变迁不仅引致了新的金融风险,增加了金融监管成本,降低了金融监管效率,甚至影响到包括金融监管制度、金融监管体制结构、金融监管目标、金融监管模式等在内的金融监管体系的发展取向。旧的金融结构均衡不断被打破,新的金融结构不断涌现。此时,若仍以旧的监管措施加以应对,必将导致金融监管的失灵。因此,金融结构的变迁就要求金融监管做出相应的变革,满足新的监管需求。从世界各国金融结构变迁下的监管变革轨迹中不难发现,不同国家对金融监管的调整路径是不同的。并且不同国家在实现金融监管变革的方式上也是不同的。有的国家是以渐进的方式实现的,有的国家则是以剧烈震荡的方式实现的。如何在金融结构不断变迁下,建立起符合本国金融发展水平要求的金融监管体系,实现金融监管效率的最优化,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金融监管部门须加以解决的又一重大课题。中国伴随着经济的改革开放,尤其是在加入WTO后,金融业得到了迅猛发展,金融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金融资产规模扩大、金融机构数量增多、金融市场结构得以不断地完善。然而,中国的金融结构变迁对金融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随着金融业务不断创新,业务交叉不断增多,严格分业监管的效率在逐渐降低,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问题较为突出;另一方面,中国金融市场的融资结构失衡,间接融资比重过高,直接融资发展缓慢,加剧了金融监管的风险。如何在中国金融结构不断变迁下实现金融监管效率的最优化,这将直接关系到我国金融业的稳健发展。本文正是在金融监管与金融结构两大理论的基础上,以金融结构变迁为切入点,采用了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相结合的方法,对金融结构变迁下的金融监管展开的研究。首先,阐明了金融结构变迁是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其次,论述了金融结构变迁与金融监管之间的相互作用机理;随后,以成本收益分析方法为研究的基础,论证了金融效率的最优化即金融监管的有效性;然后,在金融监管有效性理论的指引下,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金融结构变迁下金融监管进行了国际比较,探寻了不同类型国家在金融结构变迁下的金融监管变革取向;最后,剖析了当今中国金融结构的变迁趋势,论述了中国金融结构变迁下的金融监管改革取向。并对我国的金融监管提出了相应的改革建议,旨在为我国金融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一种崭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