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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世纪末,中国在市政建设方面与西方的都市比较相去甚远。随着欧风美雨对中国的影响,作为清王朝首都的北京迈出了市政近代化的步伐,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京师自来水公司的建立。 近代北京的城市人口激增,而北京是一个缺水城市,人们用水主要依靠水井。而由于历史地理因素和人类活动的影响,北京的地下水水质很差,加上水井数量有限,采水技术落后,远远不能满足近代居民日常生活用水、商业消费用水和消防卫生用水,水资源短缺一直困扰着人民的生活、城市的发展。20世纪初,在人们的呼吁下,清政府成立了官督商办性质的京师自来水公司。自来水公司在周学熙等人的精心筹备下,克服了种种困难,仅用22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创建工作,于1910年2月开始向北京城市供水。 从京师自来水公司的招股章程中,可以看出清末颁布的《公司律》对自来水公司的影响。官督商办的性质,也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保护作用。为了吸引投资,自来水公司采取了当时较为流行的官利制度,但是,自来水公司又做了一定的变通,使之更趋于合理化。自来水公司在清末民初的经营发展过程中,采取多种销售方式,还利用白话文广告的形式进行促销,使得自来水这一新生事物很快被人民所接受。但是由于公司的不完善,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如对水质化验不重视遭到了人们的批评,强制用户安设水表而导致与用户的冲突。 京师自来水公司的顺利创建和发展,很大程度上归功于袁世凯、周学熙和王锡彤三个人的作用。袁世凯的大力支持、周学熙的苦心经营和王锡彤的高超管理形成了良性互动,加上人们随着观念进步而对自来水的接受,使自来水公司在清末民初动荡的社会环境中得以迅速发展,即使是这样,自来水公司在清末民初的发展规模还是十分有限的。相比之下,其它市政建设如电车、汽车和公园发展更是困难重重,举步维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