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0年前中国的网络游戏产业刚刚起步,随着互联网基础设施的普及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中国网络游戏的市场规模日益壮大。据统计,2008年中国网络游戏市场规模为207.8亿元,同比增长52.2%,全年实际销售收入达183.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6.6%,为电信、IT等行业带来直接收入478.4亿元。截止2008年末,中国网络游戏市场占有率(约占全球27%)也首次超过韩国位居全球第二。如此大的市场规模对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而言,其意义不言而喻。然而伴随着网络游戏带来的经济利益,一系列的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纠纷也应运而生。由于我国法律对网络虚拟财产的属性并没有做出明确界定,这使得司法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障碍。笔者从典型案例入手,首先找出案例中的争议焦点并对其进行简单分析,然后结合争议焦点对与其相关的问题进行了一些列的探讨,最后结合我国国内外网络虚拟财产的立法现状和司法实践,对如何保护“网络虚拟财产权”提了自己的建议,以期对目前的状况有所裨益。本文分三章。第一章重点介绍案例,着重分析案例中出现的三个争议焦点。第一、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是否具有法律意义上的财产属性;第二、原告财产权受侵害后的法律保护方式。第三、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纠纷的管辖权问题。针对三项争议,结合案例的具体情况,笔者给出了自己的意见。第二章涉及本案核心法律问题的探讨。这部分笔者首先明确肯定了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法律属性,并对其价值评估给出了自己的看法。然后在网络虚拟财产的法律保护命题中,对网络游戏运营商的安全保障义务的概念、理论依据、内容进行了分析。结合上述分析又研究了网络虚拟财产纠纷的管辖权问题。这些问题在司法实践中往往非常棘手,应该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第三章笔者结合国内外相关立法和司法实践,就我国网络游戏虚拟财产的保护对策提出了五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