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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新世纪以来,为适应中国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及其所带来的巨大挑战,我国大学也加快了深化改革和发展的步伐。相对于传统型大学,现代大学的组织结构异常复杂,大学的社会功能也正在发生着前所未有的变化。正是在这种背景下,世界各国都在研究如何建立和完善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以充分发挥大学在未来社会中的功能和作用。治理理论的兴起,为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重构与完善提供了理论基础和现实参照。
现代意义上的治理,其核心在于权力的转移和重新分配。大学治理结构主要可以分为大学外部治理结构和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其中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主要指的是大学内部各权力之间的相互关系。我国大学的内部治理结构的特色在于除了学术权力和行政权力之外还包括以党委为核心的政党权力。目前我国大学的内部治理模式是典型的集权模式,其主要的弊病在于党政不分、学术权力地位低下。因此,如何处理好大学内部权力关系成为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关键问题。
本研究从法治的视角,对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完善进行了理论思考。全文主要分为三个部分。首先对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剖析,然后以美国、法国、德国这三个典型的国家为例,介绍了西方国家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现状和治理模式,总结出以美国、法国、德国为代表的不同大学内部治理结构所具有的共性内容,即,在大学内部权力结构和关系中,学术权力发挥出了十分积极和重要的作用。继而指出借鉴国外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先进经验来完善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总体思路。
其次,在综合分析西方国家大学内部治理情况的基础上,梳理了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发展历程,然后以分析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权力构成为出发点,剖析了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权力架构,概括出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普遍存在着党政不分、行政权力泛化、学术权力虚化、民丰权力缺失等权力失衡的主要问题。
最后,基于对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现状及弊端的考察,提出相应的完善对策。即,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权力失衡问题集中表现为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矛盾和冲突,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关键在于权力关系的重构,而权力关系重构的重点又在于理顺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的关系,即实现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的适度分离、权力重心的适度下移以及权力适当分散,以规范大学行政权力和大学学术权力的运行,从而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