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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户作为土地利用的主体,土地作为土地利用的客体,这两者在农业生产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我国的土地经营的最小单位是农户,作为最基本的农村微观经济单位,农户对土地的利用直接决定农业生产总量和增长速度。土地作为生产资料,也和其它生产资料一样,其投入量与使用方式的变化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的结果。所以,农户的土地利用行为与农村经济增长、农民自身增收、农村环境和粮食生产等密切相关。因此,对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户土地利用行为的调查与研究,对提高农地资源的综合效益、提高农户收入水平、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和保证粮食安全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本文采用实地调查法、文献资料法及主成分分析法、线性回归分析法等数理统计法,以1980—2013年江汉平原地区农户的农业生产规模、方式以及投入要素的各项数据资料为基础,详细分析了30多年以来江汉平原农户土地利用行为的变化特征和影响因素,及其对粮食生产的影响。得出如下结论:(1)农户土地利用的行为由农户目标和生产力水平共同决定。江汉平原农户土地利用行为的目标大致可以分为三类:第一类,农户的目标是为了满足仅家庭生活需求;第二类,农户目标是在满足家庭生活需求的前提下追求一定的利润;第三类,农户的目标完全是为了追求经济利润。(2)生产力水平方面的影响因素主要是社会环境和农户自身,影响农户土地利用的社会环境主要是指农业政策(包括粮食补贴、农业税减免)和区域经济发展,而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的自身影响因素主要是指农户家庭中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的数量和质量。(3)江汉平原农户土地利用行为的变化主要表现在农地利用结构、农地耕作方式、农地集约度等三个方面。在土地利用结构方面,从1980年以来,江汉平原的总体耕地面积逐渐增加,但是耕地内部结构波动较大,尤其是进入21世纪以后,水稻的播种面积逐步下降。在耕作方式方面,传统的劳动密集型耕作方式在逐渐地减少,取而代之的是更多的机械耕作。在集约度方面,劳动力的投入量逐渐减少,而资金和技术的投入量逐渐增加。(4)粮食补贴政策对江汉平原粮食种植的激励效果并不明显;免征农业税对江汉平原农户增加农地投入、减少抛荒、提高土地质量和增加土地利用率等方面起到了促进作用。江汉平原经济的快速发展带动了第二、三产业的发展,那么就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投入到第二、三产业中,导致农业劳动力逐渐减少,这就促进江汉平原的农地耕作方式向机械化方式转型。(5)江汉平原地区农户的自身因素对土地利用影响的特点是:农业劳动力的数量越多、质量越高,这类农户的土地经营面积越大,土地利用效率也越高。(6)江汉平原的粮食产量受耕地利用结构、粮食播种面积、耕地复种指数和粮食单产等几个因素的影响比较明显。在江汉平原水稻播种面积减少、耕地复种指数下降的情况下,水稻的产量却没有大幅下降,这主要归功于水稻单产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