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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天生是社会动物,群居生活促成了社会成员之间的交往与交换,平衡的交换会促进社会合作的扩大和交往的扩展,不平衡的交换则有使合作与交往瓦解的危险,于是基于交换而产生的权力出现用于维护社会合作与社会交往。作为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的公共权力同样是由交换的不平衡形成的。本文的主旨就是运用现代交换理论分析公共权力的特点,并论证对公共权力的限制是为了平衡交换和维持合作。既然公共权力产生的目的是为社会成员提供公共服务和公共产品,那么公共权力行使的范围也应该局限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