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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资格是判断持股者是否享有股东权利与承担股东义务的重要依据。在现实生活中,由于我国《公司法》在对有限责任公司制度的规定上不尽完善,存在诸多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认定有关的法律问题。因此,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认定问题十分具有现实意义,它不仅关系到出资者的合法权益和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法律的保护,而且关系到公司法律关系的稳定和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虽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认定问题已经被研究了很长时间,但是综合理论界的研究,其焦点大多局限于对这一问题的基本理论的探索,如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的界定、资格认定的基本原则、认定资格的要件等,而真正具有现实价值的热点问题往往只是附带涉及。有关有限责任公司的许多问题,只有让研究囊括在具体问题中,其研究才具有针对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认定问题绝不是停滞不前的问题,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问题将不断生成,如未成年人股东资格认定问题、职工持股会股东资格认定问题等。可以说,研究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资格认定问题不存在过时现象。本文采用全新思路,将研究放在具体的现实问题中加以阐述。本文除引言和结论外,共分四章,各章安排如下:第一章“隐名股东资格的认定”,采取借用一个典型案例的方式,逐渐引出隐名股东的界定、产生原因以及认定标准问题。在充分表达自己的观点后,提出了自己对完善这一法律问题的设计。第二章“瑕疵出资股东资格的认定”,同样采用借引案例的方式,引出对出资瑕疵表现形态的分析。本章综合了理论界对瑕疵出资股东资格认定的争论,最终坚持“折衷说”,并通过找寻相应理论依据而将其确定。第三章“未成年人股东资格的认定”,与之前篇章构思不同。由于“未成年人持股”属于新生现象范畴,因此,本章节在开篇就直接指出了未成年人取得股东资格的正当性。根据取得方式的不同,未成年人主要有因受助、继承、购买股份取得股东资格,以及在设立公司时取得股东资格四种情形。第四章“职工持股会的股东资格的认定”,还是用例子引入职工持股会的法律性质是值得讨论的问题,进而说明在职工持股会是否具有股东资格问题上始终如一地坚持自己的否定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