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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教师是在幼儿园及其他幼儿教育机构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专业人员,其劳动权益即是幼儿园教师在幼儿园教育工作中所具有的专业资格、自主工作的自由和能力以及由此产生的利益。劳动权益涵盖的内容丰富,根据现实情况和研究需要,本研究主要关注的是幼儿园教师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培训和劳动保险权四个方面。幼儿园教师劳动权益实现的情况直接关系到幼儿园教师的工作条件、生活水平、工作积极性以及专业发展等方面,因此有必要对幼儿园教师的劳动权益展开研究。本研究主要采用问卷调查法,随机抽取了A市10所幼儿园(公办园、民办园各5所)的160名教师参与调查,考察幼儿园教师的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培训和劳动保险权实现的现状。同时采用访谈法以了解教师劳动权益实现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为后文的对策建议提供基础。本研究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绪论,主要介绍本研究的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和思路,对核心概念进行界定以及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回顾了相关研究,指出当前已有研究的成就和不足。第二部分为实证部分,通过问卷和访谈,主要考察了A市幼儿园教师劳动权益实现的基本情况,发现不同年龄、教龄、学历、园所性质、劳动关系类型的幼儿园教师的劳动权益实现情况存在差异。第三部分主要分析了影响幼儿园教师劳动权益实现的因素,包括学前教育法律制度、学前教育经费、学前教育评估监督体制、幼儿园及幼儿园教师等方面。第四部分针对A市幼儿园教师劳动权益实现的现状及影响因素,提出改善该市幼儿园教师劳动权益实现状况的对策:如完善学前教育法律制度建设明确立法重点,从加大学前教育经费投入、合理分配学前教育经费、引导幼儿园良性运行等方面改善学前教育经费管理,从评估监督的主体、方式和内容方面以健全评估监督体制,通过加强幼儿园依法办园意识、制定合理规章制度、改善园长管理方式等优化幼儿园内部管理,注重提升幼儿园教师素质、增强幼儿园教师维权意识以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