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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发展和社会转型,公民对于公共服务需求明显增加,且日趋多样化,政府越来越难以满足公民对于公共服务的需要,政府希望充分利用社会力量,引进各种主体参与到公共服务中来。因此,国务院于2013年发布了《关于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指导意见》,旨在对政府购买服务进行一定的指导。政府购买服务不只是为了满足群众多样化需求,同时也是为了满足政府改革的需要,《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向社会购买”。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是新时期全面深化改革的必然要求”。2014全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会议召开,会议指出,政府购买服务将在全国面上广泛展开。沈阳市H区在这种背景下也开始了对于政府购买服务的积极探索,本次沈阳市H区也是第一次在全区范围内实行政府社会服务,其间暴露出许多问题。本文对沈阳市H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情况进行了质性研究,运用参与式观察和访谈的方法结合沈阳市的有关政策文本分析,对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四个参与主体:服务购买者、服务生产者、服务消费者、监督者及主体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总结了沈阳市H区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相关机制,并根据公共选择理论和社会治理理论提炼出竞争性、制度化程度和组织独立性三个关键要素,据此对沈阳市H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机制运行成效进行了分析。笔者发现沈阳市H区政府在购买社会服务的过程中存在需求评估机制缺失、操作流程不规范、监督与评估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并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与各地先进经验给出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需求评估、规范政府购买服务的操作流程、引入科学的评估指标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