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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十年来,一种被称作"进化揭露论证"的论证方式在道德哲学家中间备受关注。该论证的支持者主张,如果我们的评价性判断是自然选择的产物,那么健全的道德实在论就会因为某些形而上学或认识论上的原因而难以为继。这篇论文的目标在于探讨实在论者应当如何应对当前最著名的进化论证之一——斯特里特提出的"达尔文式困境"。论文将通过三个步骤达成该目标。首先,阐明达尔文式困境的具体内容,并整理出其中蕴含的核心挑战。其次,筛选出看上去较为可行的实在论解决方案,并通过分析和论证依次评估这些方案的可信度。最后,根据评估结果确定我认为最可行的实在论解决方案。"达尔文式困境"的最终目标在于让人怀疑设立"独立于立场的道德真理"的健全道德实在论。斯特里特认为,一旦实在论者一方面同意"进化力量对我们评价性判断的内容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件事,另一方面又要坚持"独立于立场的评价性真理"存在,那么他就必须否定或肯定二者之间的关系。根据斯特里特的论证,如果他否定上述关系,那么我们大部分评价性判断都是"脱轨"的;相反,如果他肯定上述关系,那么他就只能主张一种在科学上不可信的、关于评价性真理的学说。这两个选项似乎都是实在论者无法接受的。这个论证的核心挑战在于要求实在论者解释"由非循真因果力量产生的评价性判断和与之相应的评价性真理之间难以说明的惊人关系"。论文第4-6章分别审视了三个实在论者用于应对"达尔文式困境"的流行思路。我认为这三个解决方案都因为某些实质性弊端而无法成功拒斥斯特里特的进化揭露论证。"基础主义解决方案"因其支持者们无法在他们的理论框架内正当地建立起不可错的"基础信念"而失败。"第三因解决方案"因为无法通过解释消除"反事实巧合"而显得不太可信。"同罪论证解决方案"的崩溃则源自其论证过程中的致命缺陷。在这样的情况下,实在论者需要一条新的出路。我建议采用"提及物种"策略修正第三因理论中内在的问题,并以"将评价性判断看作推拉表征"的方式拯救元伦理学中符合论的真理观,从而确保弱化版健全道德实在论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