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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限制是非关税壁垒中最常用的方法,其具有的隐蔽性、不透明性、随意性等特点,极容易导致贸易保护措施的滥用,扭曲国际贸易自由化。而GATT/WTO倡导贸易自由化,主张取消任何非关税壁垒,因此,GATT/WTO一般禁止数量限制措施。但是,由于各国的经济体制及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考虑到各国现实中的实际需要,GATT/WTO在规定一般禁止的基础上又对普遍取消数量限制规则作了一些例外规定,各国可以在这些例外规则的范围内,保护本国的某些特殊利益。然而,何谓例外,在何种情况下才能适用例外,以及数量限制措施在我国如何应用,这些问题还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本文将对数量限制措施的相关问题予以剖析和讨论。对于数量限制,国内学者对此问题的研究并不多,没有专门针对这一问题的专著,关于数量限制的学术论文也不到十篇,而这其中还包括在我国未加入WTO之前对这一问题的探索,但数量限制作为现阶段的必须存在的一个重要措施,我认为有必要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研究,这也是笔者将该问题作为硕士论文的原因。本文除引言和结语部分以外,共分四章进行阐述。第一章是理论阐释。从数量限制的内涵的入手,由于理论界对数量限制内涵的界定并不统一,笔者尝试对其范围做出了自己的阐述。接着文章分析了数量限制措施的存在基础,从历史渊源到现实依托,分析了数量限制措施在现阶段存在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但也不否定其消极性,在一定历史阶段之后,逐步取消数量限制措施是大势所趋。第一章中还对数量限制与关税的关系进行探讨,通过对二者之间的联系和区别的说明,从而更好的认识数量限制的真正功能和作用,以及在提出限制数量限制措施时准确的找到切入点。在第一章的最后还罗列了关贸总协定对其规制的一般措施,在其他具体的限制数量措施都无法防止以数量限制为庇护的有损国际经济贸易新秩序的行为的时候,一般措施是作为最后一道防线的兜底条款。第二章从实证分析入手,着眼于关贸总协定对取消数量限制措施的阐述,并通过《半导体贸易案》这一典型的关于数量限制措施的案例,来昭示世贸组织对数量限制措施的立场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做法。第三章是整篇文章的亮点部分,同时也是文章的创新部分。国家贸易的性质摇摆不定,大多倾向于把它列为是一项单独的贸易障碍,但也有的学者认为,政府通过国家垄断或者专营商品的企业对贸易实行限制的方式有两种。第一是由于该企业的垄断地位,只要它抬高专营进口货在国内市场的价格,就能起关税作用,比如说一箱香烟的价格在100元,如果专卖公司售价200元,就等于加征了100%的关税。第二是若它只被允许进口一定数额的产品,则相当于数量限制的性质。在本篇文章中,笔者倾向于它的第二种属性,即其具有数量限制的性质,并围绕这一论点,对国家贸易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阐述,在本章的第三部分,又详细介绍了我们的国家贸易制度的现状,并提出了几点完善建议。国家贸易企业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抗衡、保持和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有效手段。要想防止贸易自由化所产生的负面影响,维护国家经济主权,保持国内价格稳定、管理国内重要资源、调控对外贸易并使其合理化等,国家贸易制度正是发展中国家在GATT/WTO框架下可以合法使用的有效武器。但是要有效的运用这一手段,不能滥用,第三部分对国家贸易制度的完善建议,正是为了规制滥用国家贸易而破坏自由贸易的行为。第四章立足于我国,结合我国数量限制规则有关的立法,并对我国的进出口配额管理制度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作了简要分析,并对中国现行数量限制政策进行了总体评价,同时指出我国谨遵加入WTO时做出的承诺,现行有关数量限制的制度的规定及其日后的走向都与WTO的规则保持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