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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新旧政权的更迭,被推翻的反动阶级疯狂反扑,他们运用一切手段想推翻无产阶级专政,想尽一切办法破坏新生的人民政权。因此,新中国成立初期犯罪率陡升,在1950年到1956年出现了两次犯罪高峰,也致使全国的罪犯数量剧增。为了振兴中国经济,为了遏止住国民党反动派对于新中国的疯狂破坏,为了改善新中国的治安情况,就必须废除国民党时期制定的一些祸国殃民的法律政策,并建立起新中国自己的法律、政策、条令。另外,彻底摧毁帮助国民党反动派迫害人民、迫害共产党的监狱也就变得迫在眉睫。在这样的背景下,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依据中国的历史状况和现实的社会状况,从中国的政治、经济、文化情况出发,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研究中国革命的规律和特点,根据劳改工作实践中遇到的问题,创造了具有独创性的毛泽东劳动改造罪犯思想。毛泽东劳动改造罪犯思想是马列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产物,是包括刘少奇、周恩来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的集体智慧的结晶。建国初期,在着手改造旧监狱,创建新监狱,新建监管工作机构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同时,也着手监狱法律法规的建设。组织人员在总结革命根据地、解放区劳动改造犯人的成功经验,以及在吸纳中外历史文化的精粹,特别是在苏联专家的帮助下,指定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指示。特别是1954年9月7日政务院颁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完备、系统的劳改条例,标志着新中国监狱法规进入一个有序、规范的发展阶段。初创时期的新中国,财政极度的困难,为了巩固新政权,防止罪犯坐吃山空,把绝大多数监狱都建立在了偏远、荒凉的山区湖边进行垦荒生产,同时,一些原有的城市监狱,为了政权需要,也纷纷搬到偏远之地,这些监狱,大多规模小,分布散,布局不合理,管理部门不一,数量最多时达到两千多个。全国在押场所从1949年的243个,猛增至2452个。同时因为旧监狱无论在管理制度方面,还是在基本设施方面都十分混乱、落后。旧的监管人员的作风和思想也存在严重的问题,因此,为了新中国的长治久安,就必须对旧监狱进行彻底的改造。新中国对于旧监狱的改造,大致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建立新型的监狱管理体制;改善监所环境和犯人的生活条件;建立新型监狱制度;罪犯的改造;建国初期监狱干警的配备及培养以及组织犯人进行劳动大生产。建国初期所建立的监所及监狱管理制度,是中国监狱史上前所未有的新型狱制,是无产阶级和广大人民群众意志和利益在狱制上的首次体现。他与历史上剥削阶级的监狱有着本质的区别,他不断清除旧监狱制度和作风的不良影响,第一次真正将无产阶级思想政治教育作到实处,担负起教育改造罪犯的历史重任,逐步建立起中国历史上最文明的、最先进的监狱制度,形成了独具中国特色的监狱体系,为新中国监狱制度的继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成为我国现行监狱制度的发端。综上所述,建国初期对于旧监狱的改造,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为初创时期的新中国带来了巨大的政治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