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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是城市与地区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在国民经济和对外贸易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一体化的进程,世界对港口的需求越来越大。然而,港口投资的长回收期和投资项目的专用性造成了港口项目较大的风险,许多投资者对港口望而却步。港口资金来源的紧张和社会对港口需求的扩大之间的矛盾使港口融资成为热点,港口经营的资金筹措问题已为世界各国所重视。 本文从对我国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的融资体制和管理体制现状分析入手,对我国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外资的必要性和可能性进行了分析。在此基础上,对港口基础设施利用外资提出了几方面的政策建议:一是通过我国利用外资的来源的现状及趋势分析,提出我国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外资的来源建议;二是从内、外资合理配置的角度探讨了港口最佳比例的内、外资投资和判断我国港口基础设施利用外资的规模是否合理的四个标准;三是针对我国利用外资地区分布的不平衡和外商直接投资所占比重过大的状况,提出了我国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外资的结构建议;四是对利用外资可能的方式的优缺点和它们对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的适用性等问题逐一进行评析。最后,本文就我国港口基础设施采取的鼓励和限制并存的外资政策进行了分析,结合我国即将加入WTO的新形势,提出应采取中性政策的建议,为港口基础设施利用外资创造良好的环境。 在本文的研究和撰写过程中,应用了大量数据、图表和经济学的一些理论,采用了定性分析为主,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比如应用“两缺口模型”、“债务周期理论”论证了我国港口利用外资的必要性;应用定性分析和回归模型相结合的方法得出我国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外资尚不足的结论;应用1974-1992年世界银行支持的项目的平均经济收益率说明了港口项目对投资者的吸引力等。笔者期望通过以定性分析为主,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我国港口基础设施建设利用外资提出的政策建议更具有科学依据和实用价值。 论文得出的结论是:我国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目前十分需要并且完全可能以恰当的速度和规模利用外资,特别是适当扩大利用来自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机构和欧美等地的外商间接投资的规模;同时,通过实行国民待遇创造出良好的投资环境,加快港口基础设施建设的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