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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这个时期,我国经济进入以低增速为主要表现的新常态,从以粗放型牺牲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方式逐渐转变为以要素推动的经济质量的提升。中国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和新旧增长动力转换的重要节点,产业结构由“中低端”迈向“中高端”,因此产业结构的调整需求更为急迫。“营改增”改革从在上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之初到在全国扩大实行范围,乃至到2016年5月1日起开始全面推进“营改增”,将征收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这一改革举措体现了在经济步入“新常态”的背景下,我国实行结构性减税来降低第三行业税负,发展第三产业,实现产业结构的转型升级。从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来看,其中按照地区扩围“营改增”将会产生“税收洼地”效应和跨地区增值税抵扣链条中断;按行业扩围“营改增”不仅可以避免国内的“税收洼地”效应,确保行业在全国范围内的增值税抵扣链条的完整性,而且可以消除服务业因征收营业税、不能抵扣进项税而导致的重复征税以及因适用税率水平变化而带来的税负变动效应,从而确保了整个第三产业价值链的完整,“营改增”的效应顺着这个价值链传导,产生了本文所提到的“营改增”对产业结构升级的驱动效应。本文对江苏地区2010-2015年改革试点涉及的行业数据建立DSGE模型,进行实证分析,分析“营改增”改革的实施对我国产业的结构的升级的影响。“营改增”改革可以促进国内专业化服务市场发育成熟,并借助它自己的效应获得“切换”功能,它为塑造升级产业结构提供功能平台,加强第三产业的关键竞争力,使第三产业在结构升级的同时拉动另外两大产业协同发展。这为后面评价“营改增”的改革政策评价与提供政策性建议提供铺垫。除此之外,本文还为我国“营改增”改革的全面开展和后续深化提出经验借鉴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