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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随着殖民体系的瓦解,中东城市化进程进入高速发展阶段,表现在城市人口快速增长,城市区域扩大,第二、三产业成为经济的主导产业。城市化是促进中东社会变革的重要内在因素,中东社会、经济加速发展。但由于过度城市化,大量城市问题随之出现,成为威胁城市社会稳定的隐患。而且随着全球化时代的到来,中东城市已经成为关乎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中心,其治乱直接影响到地区甚至全球的安全局势。2010年起自突尼斯的城市骚乱成为“阿拉伯之春”的导火索。如何解决城市问题成为现今城市研究的焦点之一。面对日益增长的城市问题和中东乱局,传统的以政府为中心的管理模式已不适应现代城市发展要求,多元共治、协商合作的城市治理呼之欲出。从城市管理到城市治理的转变首先是城市发展的需求。政治民主化、经济自由化、教育普及化、科技创新化和产业革命化是城市化发展的动力机制。各个机制之间的平衡与协调需要城市管理模式进行结构性的升级。而只有城市治理所倡导的参与性、公平性、负责性和透明性特点,可与城市的发展、公平和民主的要求相适应。其次,城市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在全球化背景下,城市地位上升,城市不得不在世界性的层面上参与竞争与合作,而且城市的聚变引力效应越发明显,城市性质发生变化。这表明城市有能力参与国际分工格局,在国际竞争中提升城市价值和竞争能力。但同时也意味着城市不仅要承受来自自身和国内的压力,也无法避免地受到其他竞争主体的影响。第三,2010年的阿拉伯变局正是长期以来城市问题的总爆发,这场政治风波不仅导致地区形势不稳,甚至溢出中东震撼世界。所以,城市治理既是城市发展的需要,也是城市的现实需求。中东城市发展的机遇和挑战并存,困境与希望同在,城市正在经历更新和重塑。首先,城市治理要求城市利益主体参与城市事务。城市治理是各个利益相关者的博弈,将促使地方政府、城市公众和其他利益团体共同构成治理网络,并引导它们形成依赖与制衡的良性互动关系。中东城市已经采取措施,政府通过加大市政财权,提升市政自主治理能力;加快民主化进程,加强参与主体和参与渠道的多元化趋势;关注民生,政府处理城市问题的灵敏性和应对能力;科学规划,确保城市健康发展。其次,在城市治理改革中,城市政府依然发挥重要作用。政府职能的深化重点在提升政府服务能力,加强工作的有效性、责任性、透明性和回应性。可行的方法有:提升政府工作效率和官员的行政素质;优化产业结构,保障城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重视培养高端人才,加快科学技术向劳动生产力的转化;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维护社会公平等。中东城市政府已经采取措施,促使城市管理模式转变。但是,城市的未来依旧阴云重重。现阶段的城市治理在市政建设、城市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市权力结构调整等方面采取措施,民众在城市事务中也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但是,这些措施能否缓解城市问题,降低中东城市发展压力,促成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依旧是中东城市治理的重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