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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进入视觉的认知场景充斥着大量的分离元素,但各分离元素间通常存在着内在的连结关系。因此为了准确理解视觉场景,视觉系统不只是感知对象本身,还须根据感知对象间的结构关系对其加以组织。该组织加工能力也是人们与物理场景或社会情境进行准确交互的重要前提。已有研究发现,上述视觉组织过程在知觉阶段即可完成,从而产生对分离元素的知觉分组体验。虽然基于对视觉场景中分离元素的加工可能产生多种不同的知觉体验,但实际上视知觉系统在特定情境中总是倾向于形成最具一致性且最合理的表征,因此影响知觉分组的刺激特性或原则备受研究者关注。目前研究所发现的知觉分组原则往往依赖于视觉元素间的物理关系,并未涉及社会层面的关系信息对知觉分组过程的影响。然而,人生活在由社会关系编织而成的社会结构中,个体的行为往往受其他人的影响,将存在关系的个体组织在一起进行加工将有利于行为意义的理解。因此笔者认为视觉系统可能利用社会关系信息对不同对象进行知觉分组。本研究选取最基本的两种社会关系类型——合作和竞争,以手势和追逐场景作为社会关系信息的载体,采用行为范式和脑电技术,以知觉分组所产生的注意效应为指标就社会关系信息在知觉分组中的作用进行了系统考察。整个研究由三部分组成。研究一主要探讨直接交互模式下的合作对象能否知觉为一组。该交互场景通过代表合作的握手来体现,其控制条件则为其他可能的非合作手势,且采用线索和干扰任务范式测量不同条件下的注意效应考察分组的可能性。研究二则探讨直接交互模式下竞争对象能否知觉为一组。笔者通过模拟拳击中的“对拳”来构建竞争关系,采用与第一部分相同的范式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考察。研究三则通过两智能体以不同方式追逐同一目标来构建间接交互模式下的合作和竞争关系,实验中主要采用线索任务测量不同关系条件下的注意效应,据此探讨不同关系对象知觉分组的可能性。获得以下主要结论:(1)不同交互场景下社会关系信息对知觉组织具有不同影响:直接交互——握手或“对拳”情境下具有合作和竞争关系的对象均能知觉为一组,但在间接交互——追逐场景下只有合作关系能引发知觉分组,两竞争对象却被知觉为独立的个体;(2)以上结果并不能由某些物理分组线索、情绪、物理契合度以及熟悉度等因素加以解释,而是反映了社会关系信息的影响;(3)这一社会信息影响确实发生在知觉阶段(大约200ms),且是自动化的,并不受主观意志的控制。综上所述,视觉系统能有效地利用社会关系信息进行知觉分组,即社会信息在视觉对象加工的早期就参与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