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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产生的必然结果,是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土地及地域空间持续转化、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综合过程,也是中长时期内发展的最大潜力所在。近年来,我国当前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诸多限制,严重约束了农村土地、资产和劳动力的自由流转,加剧了城乡二元化,阻碍了城镇化的高速发展。2014年9月,国家发改委发文,拟在全国选取62个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等5大领域先行先试;2015年2月,国家发改委公布试点名单,长沙入选。宁乡位于长沙以西,作为省会腹地,是全市推动城乡改革的主战场、试验田。本文将其作为研究区域,通过长期、广泛、深入的实地调研,以及对多个政府部门的走访,获取了全县宅基地利用和流转第一手的资料、信息和数据。以此为基础,深入分析宁乡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现状、当前存在的问题,研究新型城镇化背景下适合试点推广的流转模式,并提出相关的保障对策建议。首先,本文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研究入手,总结和梳理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历史,以问卷调查的形式,收集宁乡县当前宅基地流转面积、形式、意愿三个方面的基本数据,以分类统计、灰色关联度分析等方法进行深入分析,提出流转过程中存在的法律法规不成熟、流转机制不健全、流转市场不规范、利益分配不合理、后续监管不到位、补偿制度不完善、流转意识不强烈等七方面的问题。其次,从必要性层面,分析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必要性。通过诺瑟姆曲线,对城镇化规模进行预测,通过土地城镇化的规模、水平、绝对进程和相对进程的空间分异格局进行的推算,得到城镇土地扩展速率。在此基础上,分析土地城镇化率与人口城镇化率的对应关系、新型城镇化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之间的关系,得出农村宅基地流转是新型城镇化农村人口加快转移的迫切需要、土地集约节约利用的必然趋势、保障农民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盘活农村资产和创新融资模式的重要渠道四方面的结论。再次,根据传统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问题,结合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五项重点任务,建立新型城镇化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分析新型城镇化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影响,并提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要求、可能产生的效益和当前的实施基础;根据对新型城镇化下流转试点的宅基地流转情况的调查,总结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推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在此基础上,根据对相关政策走向的预测,对新型城镇化下宅基地流转趋势进行研判,针对性地提出推进宅基地流转应具备宽松的政策环境、合理的流转机制、坚实的产业基础、充足的流转意愿等四方面的条件。同时,根据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重点任务,选取其中涉及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三条,提出不同模式下,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制度建设、经济效益、利益分配三项目标。并以此对政府主导、集体推动、农户自发三种形式下的不同流转模式进行了阐述、分析,筛选了宁乡县不同区域、不同阶段可试点推广的不同模式。最后,对此提出了政策建议并提出了一套针对全县的宅基地制度改革实施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