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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制度的出现体现了人类刑罚制度的进步,是人类发展史上文明的产物。自2003年7月,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正式提出了“社区矫正”这一概念,并把社区矫正的性质界定为一种非监禁刑的行刑处罚方式,指将符合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中而非监狱中进行矫正,最终使其顺利回归社会。社区矫正在国外经过较长时间的发展已经成为了一项非常成熟的制度,有着规范的矫正机构、专业的工作人员和正规的矫正方法;而在我国社区矫正制度开始的较晚,目前还处于试点阶段,各地由于实际情况的不同社区矫正的模式也是不同的。但是在这将近九年的时间里,我们还是可以看到社区矫正在我国也得到迅速的发展,与此同时也逐步暴露出很多问题和不足。从目前学者的研究来看,针对社区矫正这一制度本身的研究较多,而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这类群体的研究就相对不足。以社会支持理论的研究视角对矫正对象进行研究则更少,这主要是因为人们思想观念上的原因,以往对社会支持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社会弱势群体,而矫正对象作为附有标签化的一类人群,并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本文旨在从社会支持的理论出发,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进行定义,界定了支持的主体、采用的工作方法以及达成的工作目标。文章采用定性的研究方法,通过对南京市两个社区进行实地调研,对社区矫正工作者和社区矫正对象深入访谈得出第一手资料,并结合文献法,查阅社区矫正的相关文献收集材料。从国家、社区、矫正工作者和个体四个层面分析社区矫正矫正的社会支持体系,并且客观的呈现了目前南京市这两个社区中矫正对象社会支持方面的状况,并且分析了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支持不足所导致的社会后果。最后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从以上四个层面对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体系的完善提出一些对策和建议。本文共七章。第一章是导论,主要内容包括关于研究背景和意义,社区、社区矫正、社会支持这三个核心概念的界定,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和本文的研究方法。第二章是文献综述,主要内容包括国内外社区矫正的研究,国内外社区矫正的实践模式,社会支持理论的研究综述和在社区矫正研究中的应用这三个部分。第三章是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系统的构成,从四个层面分别进行阐述,国家层面的制度支持、社区层面的环境支持、矫正工作者的专业支持、个体层面的情感支持。第四章是客观呈现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状况,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国家层面的立法缺失、社区包容度低、矫正工作者的专业度弱、个体层面的情感支持欠缺。第五章是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支持不足的社会后果,主要体现在劳动力市场的就业排斥、社会交往方需求得不到满足、矫正对象的增权意识薄弱这三个方面。第六章是关于社区矫正对象社会支持系统的完善,主要包括制定针对社区矫正的专门法律、营造社区矫正的和谐氛围、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者的队伍建设,完善矫正对象的个体支持体系。第七章是结语部分,概括了本文的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结论,并且也提出了论文写作中的不足,以及需要继续探讨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