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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我国处于社会深刻转型时期,轻微犯罪数量持续走高,社会危害性也逐渐增大,已经成为一个十分突出的治安问题,这个现象已成为我国突出的社会问题,应该引起社会和学界的关注和重视。然而,目前的社会学研究中关于社会融入问题的研究依然集中于农民工、流动人口等传统弱势群体上,没有关注轻微犯罪者这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关于刑满释放人员的研究,大多将所有犯罪者及越轨行为者作为研究对象,没有细分出轻微犯罪者。本文通过文献梳理,分析了当前研究中关于轻微犯罪和重罪在社会融入上的不同,犯罪者的社会融入包括哪些内容,参考了严景耀先生关于中国犯罪研究的方法和方向。通过阅读国外的越轨社会学的相关理论,为分析中国轻微犯罪者出狱后的社会融入问题奠定了理论基础。本文选取了10名出狱后的轻微犯罪者进行个案访谈,了解他们这一群体在出狱后的社会融入问题上面临什么障碍,以及如何才能使他们融入社会。通过随机访谈轻微犯罪者家属和社会工作者,了解轻微犯罪者面临的社会环境以及潜在的社会资源。通过访谈,笔者发现轻微犯罪者的社会排斥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来自他人的排斥,即社会排斥(包括政治排斥、文化排斥和社会关系排斥);制度排斥,即法律规定的排斥;轻微犯罪者自身的排斥,即轻微犯罪者存在的不合理信念导致他们自身不愿意融入社会。在整理访谈资料和分析的基础上,笔者发现社会转型期,轻微犯罪者数量增多是社会的必然,政府和国家应当承担起对轻微犯罪者的保障义务。经济发展与犯罪率存在同步发展的关系,法律的完善使得无知犯罪的数量大增,特别是在当前社会下,离婚率高发成为女性犯罪的主要原因。这些情况都表明,轻微犯罪者并非十恶不赦之徒,在接受了法律上的惩罚之后,应该恢复公民的自由和权利。笔者认为,为了使轻微犯罪者顺利实现社会融入,针对轻微犯罪者在社会融入时面临的障碍,应该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首先,针对轻微犯罪者受到他人的排斥,应该改变社会的定义程序,改变对轻微犯罪者社会标签的社会行为。其次,针对轻微犯罪者受到的制度排斥,应该完善法律法规,维护轻微犯罪者的合法权益;最后,针对轻微犯罪者自身的排斥,发挥社会工作的力量,帮助轻微犯罪者实现社会融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