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运用韵律句法学及语体学相关理论研究了三音节中副词、形容词、名词作状语的情况,揭示出:不同语体中韵律和句法之间的交互作用,句法决定韵律、韵律制约句法。因为句法决定韵律,离开句法研究韵律,即为无根之木;因为韵律制约句法,离开韵律研究句法,则不能揭示句法的本质。本文在前人三音节研究基础上,用语体、句法、韵律三个平面解释三音节中副词、形容词、名词作状语时的语体、句法、韵律属性,以期对三音节研究提供新的视角。第一章,概述三音节及三音节状中关系研究成果,进而总结目前国内外关于三音节的相关理论研究,如辅重原则、深重原则、信息量原则、重音无关说、“右向构词、左向造语”说等,从而奠定本文理论基础。第二章,进入论文的核心研究章节,重点研究三音节中副词作状语的韵律句法特征。文章研究状中关系时,引入了语体学的相关概念,并基于冯胜利(2006)语体研究的基础上,区分了书面正式语体和非正式语体,其中非正式语体包括书面非正式语体和口语语体两部分。由此区分了两类嵌偶词和两类合偶词,第一类只能用于书面正式语体中,严格遵守“句法自由、韵律黏着”的要求。第二类可用于非正式语体中,只有第二类嵌偶词和口语中的单音节副词才可能出现在三音节中作状语。并按照副词的句法表现区分了三类副词,饰CP副词、饰VP副词、饰V′副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1+2]和[2+1]两种音组模式的句法性质以及是否可以独立合法存在,进一步揭示韵律和句法之间的交互作用。第三章,重点研究三音节中形容词作状语时的韵律句法特征。根据语体区分两类嵌偶词和合偶词之后,从句法入手,分别分析单音节形容词以及双音节形容词修饰动词时的句法属性,即修饰动词词项还是修饰动词短语,修饰动词词项则三音节结构的句法性质是句法词,修饰动词短语时则三音节整体结构是短语。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其独立时的合法性,找出其合法及非法的制约条件。本章对形容词能否作状语,以及区分“形+动”还是“副+动”提出了新的见解,认为“乱批评”、“老打架”中的“乱”和“老”发生了附缀化,并从句法和韵律角度对这一现象进行解释,由此认为“老”、“乱”等词是处于副词和形容词之间的一类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对比研究[1+2]和[2+1]的句法属性,揭示韵律和句法之间的交互作用。第四章,重点研究三音节中名词作状语时的韵律句法特征。文章首先澄清了关于名词作状语的一些基础问题,如名词是否可以作状语,名词作状语和介词短语作状语之间的关系等,并提出名词作状语应当在语体框架下进行研究。在此基础上重点研究了三音节中名词作状语,分析说明[1+2]出现于谓语位置与定语位置时合法与非法的成因,分析说明[2+1]时不同的句法属性,以及[1+2]和[2+1]的对立等等,充实了目前三音节中名词作状语的研究。第五章结语,总结三音节中副词、形容词、名词作状语概况,以及本文的研究背景。提出三音节研究中,“句法决定韵律、韵律制约句法”乃是本文的研究思路,通过韵律和句法之间交互作用来探讨三音节状中关系。强调“不能离开结构谈韵律,亦不能离开韵律谈结构”,同时区分了状中关系时不同语体的作用范围,认为综合运用韵律、句法和语体理论,厘清各自作用范围,方能探得三音节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