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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社会发展的文明与进步,尤其是法治社会建设的不断向前推进,人们对于权属意识,特别是财产所有权日益重视,无论是普通的合同当事人还是相伴到老的夫妻,都不得不接受对源于物质财产而产生的关系的处理和调节。尤其是后者对于婚姻家庭财产的管理与分配更是直接关系到夫妻家庭关系的和睦,关系到家庭结构的变化,也关系到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可以说无论是对夫妻关系的融洽、家庭的稳定乃至社会整体的和谐而言,合理的夫妻财产制度都具有重大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中国《婚姻法》在婚姻家庭财产方面所取得的成果不是一蹴而就的,从制定到修正,经历多次补充与完善,承载着几代法律人的讴歌与沥血,目前确立了法定和约定财产制,并在此基础上增设了个人特定财产制作为补充。但是由于先天的缺陷和后天的不足导致我国现行的夫妻法定财产制中仍然存在范围过宽、权限划分模糊及对司法实践指导的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这些都成为制约婚姻当事人需求和社会需要的羁绊,尤其是影响了司法实践中问题的顺利解决。因此,有必要展开对中国法定夫妻财产制困境和出路的研究,并为中国法制建设,做出一些开拓性的工作。 第一章夫妻法定财产制的概述,主要涉及中国夫妻对法定共同财产的认定范围、老挝夫妻法定财产的范围以及中国和老挝两国在此方面的比较;中国和老挝夫妻特有财产的法律认定范围以及两者的对比。通过比较,明确中国与老挝在夫妻法定财产制度上的相同点与不同点,突出中国在立法和司法方面对这一制度的所做的探索和完善工作,进而体现中国夫妻特有财产制度的优越性和先进性,最终为后面论述老挝借鉴中国在立法和司法上的有益因子奠定基础。 第二章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限。对中国家事代理权的法律相关规定进行阐释,对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的说明,在对后者进行论述时,通过对比中国与老挝夫妻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规定,以期对老挝的法律完善起到积极的借鉴作用。 第三章中国法定财产制背景下夫妻债务的分担规则。通过对中国和老挝两个国家夫妻债务分担原则的阐述,归纳出两个国家对债务分担所具有的共同点和差异点,为后面论文阐述老挝借鉴我国债务分担原则的具体事项奠定基础。 第四章中国夫妻法定财产制对老挝的启示。首先阐述了制度借鉴的理论基础,从宏观上感知和把握两个国家的相关制度规定。其次,细说了制度借鉴的立法原则,具体原则包括:夫妻平等原则、约定优于法定原则、注重对弱者的保护和维护交易安全四个方面梳理,进而从价值层面上对立法和司法予以引导和规范。最后,具体可以借鉴以下四个方面,家事代理权的制度构建、夫妻债务共同分担的借鉴、以及继承所得财产的归属和赠与所得财产的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