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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统筹城乡发展等国家战略的实施,我国城镇化发展取得了巨大成绩,目前已进入快速发展的时期。我国东部地区一些城镇,其人口和经济规模已超过中西部地区的一些县级市甚至是地级市,而现行乡镇行政体制已不适应其城镇化进一步发展的客观要求,迫切需要革新行政区划体制,实现由乡镇建制向城市建制的行政管理体制转变。与此同时,党的十八大提出了新型城镇化的思想和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强调要坚持以人为本,以新型工业化为动力,以统筹兼顾为原则,推动城市现代化、城市生态化、城市集群化、农村城镇化,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走科学发展、集约高效、社会和谐、功能完善、城乡一体、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化道路。新型城镇化战略要求设市模式要体现城市的本质属性,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体现科学合理城市体系的建构,体现城镇的可持续发展。我国现有设市模式对推进新型城镇化都存在一些不适应性,而县辖市模式能够体现新型城镇化的基本思想。在新型城镇化战略背景下研究县辖市建制改革试点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结合我国市制的发展历程,运用行政区划理论、城乡分治理论和新型城镇化理论,笔者分析了新型城镇化战略中县辖市建制改革试点的有利条件和不利条件,同时通过吸收美国、日本、法国和我国台湾地区县辖市改革实践的先进经验,提出了新型城镇化战略中积极推行县辖市建制改革试点的设想。具体设想如下:一是坚持城乡分治的指导思想,创新设市模式;二是县辖市建制改革试点的具体实施构想;三是调试县辖市运行过程中的府际关系;四是完善县辖市制的法律依据,使县辖市改革试点进程法制化;五是完善县辖市建制改革试点的相关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