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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卫生室,作为一个村级单位的医疗机构,其主要职能有两个,一是基础疾病的初级诊疗,二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它是我国农村群众的卫生保障、医疗体系的基石。2016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并实施了《“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在当中明确指出要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中国特色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强化覆盖全民的公共卫生服务,而当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就是作为最底层医疗机构—一村卫生室的发展,虽然在我国卫生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各级政府对农村卫生工作历来都十分重视,在资金投入、政策措施、机构建设上一直在根据社会的发展调整步伐,力求改善基层医疗状况,当然效果是显著的,但仍在机构设置、人员储备、职能履行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建湖县地处江苏省苏中里下河腹部,背倚苏北平原,农村人口占比大,是典型的倚重村级医疗机构的县城,其卫生保障就是村卫生室提供的医疗及公共卫生服务。对建湖县村卫生室的运行现状进行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应对策略,可以为我国村级医疗机构的建设和发展提供决策建议和参考。本文从建湖县村卫生室的运行现状出发,以专家学者对农村医疗机构的理论及实践研究作为基础,通过文献研究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数据处理与分析法、归纳总结法,对2016-2018年建湖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统计的村卫生室相关数据、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及对部分相关人员的调查及访谈信息的汇总和分析,得出建湖县村卫生室存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职能落实不到位、医疗行为不规范、非法行医现象屡见不鲜、监管部门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并研究得出存在这些问题的原因为村卫生室行政规划不合理、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不合理、医疗卫生相关培训不到位、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薪酬低、监管部门各项资源相对匮乏和医疗卫生监管相关法律法规震慑力不足等,并进一步提出了对策建议:一要规范设置村卫生室,提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性能;二要完善乡村医生制度,优化卫生资源配置;三要培训村卫生室工作人员,强化依法执业意识;四改善经济补偿机制,调整村卫生室工作人员薪酬结构;五要健全卫生监管法律法规,加强对村卫生室的监管,遏制非法行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