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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时期诸侯国群雄逐鹿,争霸不断,中国社会正处于历史的转型时期。这个时期,各诸侯国为了自己的利益,采取政治联姻的方式与他国联合。本文主要从政治联姻中建立起来的父权与夫权关系角度出发,分成四部分探讨二者之间的关系。在本文第一部分中,父权与夫权首先在同姓不婚基本原则下建立起来,随后又受到了来自女性﹑利益和家族实力消长这些因素的影响。其中,利益是左右二者关系波动的根本因素,女性和家族实力消长是左右二者波动的主要因素。同时,在父权与夫权关系建立后,需要一些维系的手段和方法,通过研究归纳为:立约结盟,可以让二者关系更稳固;归还土地,可以在二者关系中凸显诚意;信用,可以作为维系父权和夫权的道德准则。作为本文重点的第二部分,从六个方面分析了不同联姻中父权与夫权关系的特点。诸侯国内君臣之间的父权与夫权是一种权力不对等的关系,总体来说受父权﹑夫权和女性三方面的制约,关系较为明显的向两极化方向发展。卿大夫之间的父权与夫权关系较为脆弱,具有浓厚的主观感情色彩和盲目性。诸侯之间的强弱联合的联姻中,从双方地位相差悬殊中体现了明显的不平等性。秦晋之间的强强联合,以秦穆公为主线的婚姻关系中,双方平分秋色,具有阶段性特点。客居他乡之时建立的联姻,在婚姻中主观随意性较高。诸侯或大族与异国卿大夫之间的父权与夫权双方都具有明确的目的性。第三部分从两个层面展现了父权与夫权关系下的两类女性。其中政治联姻中的贵族女性在“父之恩”和“夫之情”的情感矛盾中分成了助父和中立两大立场。而在民间嫁娶的婚姻中,女性则基本形成了“幼从父兄,嫁从夫”的父权与夫权基本模式。本文最后一部分探讨了三种春秋时期特殊婚制下父权与夫权关系特点。烝报婚制下体现了畸形的父权与夫权关系;媵妾制下异样的一夫对多父的关系;同姓而婚下无视禁忌的父权与夫权关系。这些都是在落后的婚姻制度下呈现出来的独特的父权与夫权关系特点。综上所述,在春秋时期的父权与夫权关系中,从关系的建立到它的限制因素乃至维系都是颇为复杂的。因此,呈现出不同联姻中父权与夫权关系的多样性特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