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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的地方政府性融资平台公司是以各种类型的城投公司为主要载体,其最传统、最通行的融资模式为“平台公司+土地财政+信贷资金”。随着各地城建投资量日益加大,融资平台债务过高所引发的债务风险及危机引起了中央政府及金融监管机构的高度重视,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管控、规范地方融资平台”调控政策,开始大力清理融资平台,严控对融资平台贷款,导致融资平台原有的融资模式难以为继。由于我国地方政府具有“小财政—大建设”亦即事权大而财权小这一特点,对于地方建设资金需求,地方财政力不从心,建设资金仍需融资解决。在原有模式已严重受阻的形势下,如何构建行之有效的融资模式,已成为摆在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眼前不容回避的重要课题。本文从我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发展入手,对其融资模式现状、存在的问题及成因进行分析,研究融资平台如何构建行之有效的融资模式。在参考国内外文献的基础上,对地方投融资平台发展理论、融资理论及国外融资平台的先进经验对我国的启示等进行了简要概括和论述。以新都公司为例,运用相关理论和方法,指出以传统的“平台公司+土地财政+信贷资金”模式已难以适应今后项目投资及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并从平台公司自身的视角,提出了应构建“自身造血+多元化融资模式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