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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是我国最大的粮食主产区,也是最大的商品粮供应基地,其以全国十分之一的耕地生产了四分之一的商品粮,养活了全国六分之一的人口,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巨大贡献①。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省落后的经济发展状况和较低的人均收入水平,这种滞后的区域发展现状与产粮第一大省地位不相称的鲜明反差,凸显了作为粮食主产区的尴尬境遇。黑龙江省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而超额发展粮食生产,在做出贡献的同时,却付出了巨大的机会成本,并且没有获得对等的利益补偿,其巨额利益的损失和发展机会的流失,是造成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缓慢、人民生活水平不高的重要原因,长此以往,农民产粮积极性难以为继,将不利于未来粮食产量的高产稳产,并会对我国粮食安全构成严峻挑战,因此,探究如何有效地补偿我省的粮食生产利益是十分迫切的重大现实课题。目前,国家对我省粮食生产的利益补偿主要是以政策的形式出现的,这些政策并没有体现出针对主产区的“特惠性”支持,实施效果也不够明显,就粮食主产区而言,应该把单纯的政策补偿转变为更具系统性、稳定性和长效性的机制补偿。为了构建科学合理、切实有效的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文章首先阐述了对我省进行利益补偿的现实依据,从而明确了利益补偿机制构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然后对我省现行利益补偿政策的成效和问题进行剖析,为后续利益补偿机制构建提供启示和经验教训,对利益补偿政策的缺陷和不足之处,在构建的机制中将有针对性地解决;最后,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尝试构建出粮食生产利益补偿机制,对利益补偿机制的目标、原则、主客体、补偿标准、资金来源、补偿途径和运行方式等一系列问题都做了深入的分析和阐述,力求补偿机制能够达到预期、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