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传统的最后贷款人理论诞生于18世纪末的英国,在19世纪得到了全面的发展,1802年亨利·桑顿(Henry Thornton)的《纸币信用》和1873年巴杰特(Walter Bagehot)的《伦巴第街》奠定了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理论基础。国际金融界将最后贷款人职能在维护金融体系稳定中的作用大致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自19世纪初期至20世纪30年代,即“古典最后贷款人”阶段,这一阶段强调中央银行作为在金融危机时向金融机构提供流动性以防止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为主。第二阶段,自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后至20世纪90年代,即“国家安全网”阶段,其标志是存款保险制度的出现。第三阶段,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是以“微观审慎监管到宏观审慎分析”的理念革命,即强调注重金融体系稳定性的宏观审慎分析和监测。近年来,随着国际金融市场的动荡和各国央行处置金融危机的经验不断增强,最后贷款人的具体措施和金融工具的运用也不断出现创新和变革。在这次次贷危机中,由于传统的货币政策三大工具在危机面前效果不大,美联储创造地设计出了几种最后贷款人的政策工具,例如,定期拍卖工具、一级交易商信用工具、定期债券借贷工具等等。事实证明,这些新的政策工具,对缓解金融机构流动性紧缺和抑制危机扩散起到了显著效果:一是延长了贷款期限;二是扩大了抵押品范围;三是增加了流动性供给的对象;四是降低了获得流动性的成本。自2008年9月之后,美联储采取的救助措施绝大部分还是与传统应对系统性风险时的措施一样,但在救助措施上更加进一步调整以与此次危机的本质相适应,其中较引人注意的就是美联储在缺乏流动性的市场上开始承担起“做市商”和“投资人”的角色。从危机发生的背景、原因和影响,以及各国中央银行的种种救援行动来看,央行所扮演的角色是否与次贷危机发生前有所不同?在美联储展开一系列的救市行动之后,学术界开始关注美联储在市场上扮演“做市商”和“投资人”的角色这一现象。正是基于此,笔者认为,考虑到当前金融环境已与过去大大不同,应结合次贷危机重新探讨最后贷款人的理论基础,梳理总结最后贷款人制度及其实施细则。本文将以此为中心开展一系列的研究工作。从研究意义来说,首先,对传统流动性风险传导机制进行扩充,给该方向的研究提供新思路。传统观点对流动性风险的理解局限于银行资金的流动性风险,而次贷危机后,我们应对这种观念进行修正,流动性风险还应包括市场流动性风险,且这种风险在最近的危机中更为重要。本文从市场流动性风险角度研究单个或多个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是如何通过价格变化等机制传染给其他机构,造成整个市场的流动性崩溃的。其次,基于市场流动性风险角度研究最后贷款人制度。理论界对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出现和角色研究主要是古典最后贷款人理论中有所涉及,现代最后贷款人理论的研究则主要集中在最后贷款人存在的必要性、承载主体、操作方式、引发的道德风险等方面。并且,很少有学者从流动性风险角度去探讨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必要性以及制度安排。因此,本文把研究重点放在危机发生后,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安排是该如何去疏导流动性,降低流动性风险,解决金融市场“挤兑“问题,使金融市场重新恢复正常运行,稳定金融系统。本文对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研究包括两大方面的内容:即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理论基础及其具体实施细则。探讨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理论基础时,本文以流动性风险(更确切地说是市场流动性风险)为基点,分析次贷危机下流动性风险传导机制,引出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理论基础。而在设计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时,笔者对援助对象、救助标准、操作方式及角色转换四个方面进行了细致的讨论,指出在当前金融背景下最后贷款人具体应如何操作从而更好地行使其职能。第一章为导论,简要说明本文研究的目的及意义,论文使用的理论工具和研究方法。并且对各章主要内容加以简单介绍,指出文章研究的基本思路及逻辑框架,最后提出文章的创新之处及存在的问题。第二章分别对基于传统流动性风险(即银行资金流动性风险)视角和基于新流动性风险(即市场流动性风险)视角的最后贷款人制度相关学术文献加以回顾、总结和提炼,指出该领域前人的学术贡献和知识空白,引出本文的研究课题。第三章是次贷危机下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理论基础研究,是本文的研究重点。本章节包括三部分的内容:第一部分首先对次贷危机中的流动性风险重新定义指出其产生原因;第二部分则探讨了流动性风险的传导机制,包括其在信贷市场、资本市场的传导及单个金融机构系统性风险加重的现象分析,指出需要最后贷款人需要在这些情况出现时,分别扮演“贷款人”、“做市商”及“投资人”的角色,从而防止金融危机扩散,稳定金融系统;第三部分梳理了当前金融背景下最后贷款人的理论基础,指出在次贷危机中,市场流动性风险引发了金融机构的流动性危机,导致金融市场的“挤兑”行为,造成严重的系统性危机,最后贷款人制度存在的理论基础在于消除金融市场的挤兑,维持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第四章为最后贷款人实施细则的探讨。本章节对最后贷款人制度的具体操作细则进行归纳设计,主要针对其援助对象、救助标准、操作方式及角色转换提出笔者的观点。最后在新的最后贷款人制度框架下,对本次危机中美联储的救援行动作出评价。本文主要贡献有两点:第一,详细梳理流动性风险危机传导机制,并基于市场流动性风险视角探讨次贷危机。本文认为在讨论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理论基础时对流动性风险的定义,除传统的银行资金流动性风险外,还应涵盖市场流动性风险的含义。同时沿着这条脉络梳理市场流动性风险的危机传导机制,揭示危机导致的市场机制失灵等现象,为次贷危机中最后贷款人的制度安排提供更合适的理论基础。第二,基于次贷危机背景,梳理最后贷款人制度的理论基础,提出中央银行应由传统的“贷款人”角色拓展为“贷款人”、“投资人”和“做市商”三位一体的角色。这次危机与传统的银行挤兑引发的系统性风险不同,特别是危机引发的银行同业市场失灵、资本市场做市商机制缺乏等现象需要中央银行转换角色,除承担“贷款人”角色外,还应担任“投资人”、“做市商”的角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