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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底中国宣布基本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的阶段目标,全国碘缺乏病的防治进入了新的阶段.为了了解和掌握2000年10月我国实施食用盐新标准(食用盐含碘量为35±15mg/kg,即20-50mg/kg)后,深圳6种人群(0-2岁婴幼儿、8-10岁儿童、育龄妇女、孕初期妇女、孕中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碘营养水平是否达到预期水平,以及孕妇碘营养状况是否能满足其自身生理需要和胎儿对碘的需求,于2002年对深圳市福田区(市区)和龙岗区(郊区)两区进行了碘营养的现况调查.共调查215名0-2岁婴幼儿、230名8-10岁儿童、242名育龄妇女、130名孕初期妇女(孕3月内)、203名孕中期妇女(孕3月以上)、230名哺乳期妇女的尿碘;938份家庭盐碘;孕期妇女的血清甲状腺激素水平;并用B超法测定8-10岁儿童的甲状腺体积.对上述结果作了分析研究,提出相关建议.本次调查发现:8-10岁儿童尿碘水平(中位数)为217.2μg/L,尿碘<20μg/L的占0.9%,尿碘<50μg/L占3.9%,尿碘<100μg/L占11.3%,说明深圳市8-10岁儿童尿碘中位数在较好的范围内,调查还发现:孕期妇女特别是孕初期妇女碘营养状况需要关注.通过此次调查,深圳市盐碘中位数为35.1mg/kg,在国家标准20~50 mg/kg的范围内,碘盐合格率达到97.7%,处于一种较好状态.鉴于以上调查结果,深圳市6种重点群人群中部分人群有尿碘过高的现象;孕期妇女特别是孕初期妇女尿碘水平较低,她们是否部分存在碘营养不足应引起关注;由于生活水平的提高,盐业公司加碘均匀度的提高,部分人群尿碘中位数超过300μg/L,建议适当缩小盐碘含量的标准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