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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满足国民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我国的矿产工业有必要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更多的矿产品.本文首先介绍了我国矿产资源开发领域现状及矿产资源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然后介绍了外商投资非油气矿产资源现状,并用一定的篇幅对矿产资源勘探权的定义、法律属性与特征,及其与物权的关系做了探讨.在本文第二章里,还介绍了一些国外吸收外商投资非油气矿产资源的法律情况.为了引出本文最终的观点,在第三章中,着重介绍了我国外商投资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探法律环境状况,特别是对于外商投资矿产资源勘探的法律政策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做了归纳和总结.最后,本文提出了完善我国外商投资非油气矿产资源勘探法律环境的设想.也就是说,通过加快外商投资非油气资源立法,为外国投资者投资我国非油气资源勘探提供更好的法律政策环境.在立法过程中,应在现行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和矿产资源法律法规的体系内,致力解决现有法律法规不适应外国投资者投资非油气矿产勘探的一些内容.从投资的主体方面可以允许外国投资者在中国设立非油气矿产勘探公司,此类公司既有经营职能,也有投资职能.通过协议、自营、成立企业等多种方式,使勘探公司的投资模式与国际通用模式衔接,并适应中国的法律体系.在资金、可行性研究报告方面,规定更为灵活的方式,使勘探公司的运营在法规框架下更加灵活.最后在外国投资者退出或转让时,设定方便、规范的程序,保障外国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