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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极大程度地解放,国家综合国力不断增强,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普遍提高,社会安定团结。与此同时,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和社会结构的复杂变化,导致社会管理存在的问题越来越充分地暴露出来。危害社会的现象不断涌现,呈现出复杂性、交织性、聚变性、多发性等新的特点。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应对经济转轨、社会转型的深刻变化,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打造服务型政府已经成为当前政府社会管理创新的重大课题。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部分,迫切要求提高社会管理的能力和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和趋势。在当前公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下,科学有效的公安决策机制已经成为做好当前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它主要从公安机关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和方向入手,运用公安决策的相关理论,结合公安决策制定的实践经验来改变传统的决策模式,从而更好的达到犯罪预防的目的。通过改善公安决策机制来预防和整治违法犯罪理论是一种操作性和实践性突出的新型犯罪预防理论。它致力于对犯罪的事前预防,事中整治以及事后管理,同时考虑到公安决策与公安政策、新闻舆论之间的关系。在以公安机关决策者为主导力量的前提下,公安决策机关充分发挥自身的能动作用,通过对公安决策整体的研究,公安决策机制的完善,以及具体的公安决策制定过程等活动,增强公安政策的积极效能,减少犯罪事件的发生,降低犯罪风险,提高公安工作效率,最终减少并控制犯罪行为的发生,创造出更加和谐和安定的社会生活环境。经过近些年的不断研究和实践,该理论和研究方向受到了国家及其相关部门的普遍关注和赞扬,其研究成果也运用的公安机关决策活动中去,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值得我们进行普遍研究和应用。文章以分析和研究我国公安决策机制为核心,其一,以公安政策与公安决策的相关性为切入点,明确分析两者之间的关系,从而为公安决策的制定和实施提供了正确的方向和目标;其二,通过分析我国的公安决策机制的发展历程和现状概述,分析总结了我国公安决策的历史演变和现实情况,总结了取得的相关成绩,但也突出阐述了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其三,通过对公安决策原则、保障、决策中心、决策制定过程的研究分析,总结出一些新的方式、方法,以此提高决策效能。最后,针对决策过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完善公安决策机制的针对性措施,已达到实现决策目标,预防及整治犯罪的最终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