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随着影视拍摄与制作技术、多媒体设备以及数字化技术的不断更新与发展,电视艺术在内容与形式上都发生了日新月异的变化。电视舞蹈是舞蹈艺术与电视艺术紧密结合而产生的一种新型的艺术表现形式。它拓宽了电视艺术与舞蹈艺术的表现形式和内容,富有独特的艺术魅力;能产生其他电视艺术以及剧场舞蹈无法达到的艺术效果,能够更好地表现人类丰富的情感、想象。然而,电视舞蹈在中国发生、发展的时间仅仅不到五十年,虽然创作了很多优秀的电视舞蹈作品,取得了不俗成绩,但由于中国目前的经济和体制问题,电视舞蹈的创作和实践仍然存在严重障碍。 本文从受众审美的角度谈电视舞蹈的审美特性,旨在剖析电视舞蹈受众审美的独特性与规律性。所谓电视舞蹈,是指运用推、拉、摇、移、跟等镜头运动以及声、光、电、镜头剪辑等电视语言,以人体的舞蹈动作为拍摄对象进行创作,在电视、网络等媒体播放的电视艺术片,它分为电视舞蹈栏目与电视舞蹈作品。电视舞蹈使舞蹈走上了银幕,也使电视成为了“彻底”的艺术。 电视舞蹈的受众审美具备综合性、参与性、差异性三个方面的特性。首先,电视舞蹈受众的审美,是包括了音乐、音响、舞蹈动作、舞台美术、美术等在内的综合艺术的审美,是兼具视听独特性的受众审美,同时也是科学与艺术的综合审美,舞蹈编导、电视镜头、剪辑等既有科学的运用,也有艺术的驾驭;其次,电视舞蹈受众拥有不同于剧场舞蹈、电影等艺术的审美环境,他们通常都是在自由、轻松、开放且注意力相对分散的环境中进行审美活动,这种审美环境的独特性决定了他们在审美活动中,感知、情感、想象、理解等审美心理的参与特点;再次,电视舞蹈受众的审美是具有差异性的,不同的时代、地域、年龄等都会导致电视舞蹈受众产生不同的审美感受。 电视舞蹈创作者应充分考虑到受众的审美特性,创作出被受众接受、喜爱的电视舞蹈作品。只有通过电视舞蹈艺术的研究者、创作者、爱好者们不断努力和积极探索,电视舞蹈艺术才能更加璀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