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庇护是国际法上的一个重大且复杂的问题,无论从人道主义角度还是从维护国际秩序角度,处理好庇护问题都十分重要。目前,国际上尚未达成关于庇护的普遍性的国际公约,庇护的实施主要还是有赖于各国国内立法以及一些区域性条约。在这样的背景下,本文写作的目的在于研究当代国际法下庇护的含义和内容,并为我国有关庇护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提供参考。本文分为四章,共计3万余字。第一章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介绍了庇护的历史渊源以及当代国际法下庇护的含义和庇护的种类。第二部分提出,随着庇护制度的发展,庇护的对象已由政治犯发展为1951年《难民公约》和1967年《难民议定书》项下的难民。第二章主要研究了庇护的法律依据,从国际人权法、区域性条约、各国立法多个层次分析庇护的法律基础。国际人权法虽未直接将庇护规定为国家的国际义务,但其条款内容和保障人权的精神仍对庇护制度有着重大影响。区域性条约和各国立法是庇护的法律渊源。通过对区域性条约和各国立法的解读,也进一步印证了庇护的对象为1951年《难民公约》和1967年《难民议定书》项下的难民这一观点。第三章就庇护的主要内容展开具体分析。首先,本章论述了寻求庇护者不被推回的待遇以及进入避难国后享有的经济权利和社会权利。其次,本章从实质和程序两个方面论述了庇护申请的审查要求,实质部分阐述了难民地位的认定依据以及拒绝给予难民地位的情况,程序部分阐述了有关国际机构以及国际条约对审查程序正当性的基本要求。最后,本章论述了被给予庇护的难民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不被驱逐的权利、工作权、社会福利以及其他权利。第四章论述了我国的庇护制度以及难民保护。本章第一节简要介绍了我国难民问题以及我国有关难民庇护的立法。本章第二节从明确难民认定标准、完善庇护审查程序、制定难民待遇标准三个方面对我国难民庇护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