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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补偿实质上是国家因基层政府为公共利益需要依法对房屋实施征收,而对被征收人进行的行政补偿。随着我国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的范围和数量不断扩大,征收补偿问题日显重要。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公布实施,为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提供了新的法律依据。但总的来看,我国目前在房屋征收行政补偿领域的法律规范还不够完备,制度设计也有所欠缺。为探寻更为公正合理、公平高效的征收补偿法律制度,本文立足哈尔滨市近年来的房屋征收补偿实践,结合相关理论研究成果,在总结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实务,研究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对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制度进行了探索和思考。本论文共分三部分。第一部分是对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浅析。通过对行政补偿基础理论的分析,概括出了我国房屋征收补偿的特点和性质,并系统梳理了在该领域现行的各类法律规定。第二部分是关于哈尔滨市征收补偿的实务与存在问题。在该部分中,结合调研的成果和收集的信息,对哈尔滨市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开展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实际情况进行了详实描述。分别对补偿范围、方式和条件及其具体适用规定进行了归纳,并结合实践经验,找出了房屋征收补偿领域存在的问题,主要是立法进程滞后、公共利益界定不清晰、补偿范围较窄、补偿标准偏低等。第三部分是对完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制度的思考。在之前充分研究理论与实务的基础上,对科学设计法律制度,灵活实施补偿政策提出了可行的实施路径。一是呼吁加快立法进程,尽快将制定行政赔偿法提上日程,在征收补偿领域形成以宪法为基础,以行政补偿法为核心,以法规、规章为补充和细化的相对完整的制度体系。二是对公共利益尝试作出了界定。三是提出借鉴香港的做法,对不同情况的征收补偿分别规范。四是重点提出了对被征收人的全面补偿原则。即除原有补偿外,还要考虑被征收人以外的厉害关系人利益、被征收房屋的预期利益及被征收人享有的房屋隐性利益等因素,综合实施补偿。并通过对实践案例的分析说明了建议的可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