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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检察机关控制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取得了为世人瞩目的成绩,无论从被查处官员的数量,还是级别来看,都足以说明中国目前的反腐败力度在加大。但是在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腐败的阻滞作用仍然越来越突出,并有不断恶化的趋势。认真思索反贪机构在不同控权模式和宪政模式下的宏观建设,研究如何通过反贪机构的组织结构优化,充分发挥专业机构惩治预防贪污贿赂犯罪的职能作用,既是对公众诉求的及时回应,也符合中国治理腐败的现实需要。 本文试图从管理学角度研究中国职务犯罪侦查机关在组织结构上的缺陷,从而为提高我国职务犯罪办案质量和效率提出有益的建议。反贪污贿赂机构的组织结构在不同国家是不完全相同的,总的来说是与不同国家的权力控制模式、法律传统以及现实环境分不开的。本文首先对贪污贿赂犯罪和反贪污贿赂机构进行了界定,接着介绍了国内外组织理论的研究状况。并通过对部分国家和地区反贪污贿赂机构的组织结构的比较研究揭示了反贪污贿赂机构运行的一些共性和个性特点。紧接着对我国反贪污贿赂机构组织结构进行分析,主要通过介绍我国反贪污贿赂机构的历史背景和宏观背景以及内部机构设置和上下级之间的垂直结构,得出我国反贪污贿赂机构存在的问题。然后提出对策建议,包括组织横向结构和纵向的结构调整。最后着眼于对策建议的实施,以组织变革理论为框架从制度变化、人力资源、流程措施角度加以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