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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制度实施以来,切实解决了我国相当一部分城镇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越性,有利于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然而,由于我国保障性住房制度是政府强制推行的结果,现行有关保障性住房各项法律规范主要为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有关政策等,这些法规文件属于公法范畴,而且立法层次太低,执行中随意性较大,无法从根本上保障居民住房权。从深层意义上分析,保障性住房缺乏物权法律地位是造成各项政策难以顺利推行、并制约其功能发挥的重要原因。基于此,本文在充分考虑保障性住房社会福利功能的前提下,首先介绍了我国保障性住房体系结构,对其物权相关法律问题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探讨其物权基本制度的构建;并借鉴域外经验,对其配套性制度的完善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