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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可持续发展理念和低碳经济发展模式的背景下,碳信息披露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我国目前也在低碳发展道路上积极探索。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也是造成全球变暖的主要“凶手”之一,其中重污染行业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社会各界应该重视重污染行业经营活动对大气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危害。本文从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质量及其与公司内部因素之间的关系角度进行解释,选题视角新颖,具有一定可行性,对碳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有重要的理论意义与现实意义。首先,通过查阅国内外文献,笔者总结了国内外学者对碳信息披露的研究成果,针对目前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现状,初步描述本文研究动机。其次,分别阐述了环境经济学理论、信息不对称理论、信号传递理论、外部效应理论等企业碳信息披露的相关理论基础,利用该理论为后续实证研究作出系统性铺垫,探讨企业碳信息披露的主要动因。在此基础上,笔者将碳信息披露质量划分为两部分:是否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和碳信息披露指数。本文参照CDP问卷设计出碳信息披露内容指标,参照环境信息披露指数评分方法计算得出碳信息披露指数。然后分别进行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和多元回归分析,揭示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质量与公司内部因素之间的关系,进而为企业提出合理性建议。通过实证研究,本文得出结论如下:(1)通过对碳信息披露现状的描述及分析得出:我国重污染行业上市公司整体碳信息披露水平偏低,披露口径不一致,披露内容不规范等,行业之间、公司之间都存在较大差异,碳信息披露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2)经二分类Logistic回归分析和多元线性回归分析发现,公司规模、董事长与总经理兼任情况、股权性质、资产负债率和净资产收益率对碳信息披露质量影响显著。其中,公司规模越大,披露碳信息的积极性越高;董事长与总经理“二职分离”对碳信息披露具有促进作用;国有控股企业更倾向于披露碳信息;负债程度与碳信息披露质量呈正相关关系;盈利能力的结果与预期假设相反,盈利能力越低的企业越愿意披露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