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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宗室的管理在吸收唐、五代经验教训的基础建立起独具特色的管理体系,为明清宗室管理之滥觞。婚姻,在中国古代社会是变更社会关系的重要途径,亦是社会流动的主要动因之一。宗室成员婚姻关系的缔结直接影响者宗室的势力与地位。统治者通过限定和规范宗室婚姻来防止宗室势力的扩张,维护天家子弟的地位,保证宗族支系的繁衍。故而婚姻管理是整个宗室管理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宋代统治者在处理宗室婚姻这一问题上,努力平衡着宗室的势力与尊严,权力与地位,以保证在防止宗室之乱的同时,维护宗室成员的最大利益。从北宋开国到神宗时期,通过宗室管理机构设置和婚仪制定,宋统治者逐步建立起宗室婚姻的管理体制。除了设立宗正寺大宗正司等专门负责处理宗室婚姻事务的机构外,礼部、太常寺、入内内侍省等职能部门也在不同时期各自承担了部分宗室婚姻管理工作。元丰改制以后,宋代宗室婚姻管理的机构分工基本明确了下来。宗室婚仪的制定反映着社会文化风俗的变化,在受到民间婚俗影响的同时,也通过对古礼的部分继承来增强宗室婚礼的仪式感,以彰显宗室的尊贵身份。此外,通过明确宗婿宗妇的月俸、封赠,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的福利制度,以保证与宗室结姻的男女享受到与其宗室身份相应的特权与待遇。同时,随着宗室人口的增加,宗室成员的嫁娶渐渐产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宋初,宗室择婚不注重门第出身,一些“工商杂类”之家为了获得宗室特权投机钻营骗取宗室婚姻,严重影响了皇家尊严、宗室地位与民间风评。为了改善这种状况,宋仁宗、神宗、哲宗三朝制定种种相关法令,最终提出宽严适度的宗室择偶条件,南宋以后,战乱造成了大量宗室成员的流失,宗室择偶的政策也根据新的背景情况作出新的调整。随着宗室人数不断上升,宗室成员的流动和迁移,不同时期的宗室婚姻又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尽管统治者及相关机构适时作出相应的调整,宗室成员的婚姻还是不可避免的遇到各种问题与不幸,有些问题反映着宋代婚姻状况的普遍特点,有些则是战争和动乱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