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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以来的湘中地区历经战乱,土旷人稀,吸引了大批外来移民。明初所谓的“江西填湖广”现象正是这一历史背景的反映。伴随着卫所体制的设立与州县收编民户的努力,湘中地方社会秩序逐步建立。卫所制度是明帝国一项重要的军事与管理制度,在地方行政运作、收集军伍、镇压叛乱等方面都起到了重要作用。湘中卫所地处内陆且屯田众多,这也成为与地方州县互动较多的领域。到明中叶,藩王势力进入本地,再次占据了大量田产。因此,明中叶以来,围绕着地产问题,卫所军户、藩王与州县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纠纷。这正是明代湘中地区地权变动的具体表现。韶山毛氏的个案即反映了卫所军户家族在面对藩王占田时如何应对并进而实现家族控产,反映了地方势力获取地权的策略。明末的万历清丈体现了明廷对地方土地的严格清查与整顿,除州县民田之外,卫所屯田、藩王田产均在清丈之列。与此同时,一些军户家族再次面临着赋役调整以及田产的重新登记,他们也藉此占有了大量土地,为此后的宗族发展奠定了初步基础。
明清鼎革之变使地方社会陷入长期的动乱。同时伴随着战事的推进,清廷很快即着手清理明代的制度性遗产--卫所屯田与藩王田产(更民田)。这批产业均被收归州县管辖,因此清初地方各种势力均纷纷借机占地。我们发现,战乱之际一些地方宗族“舍田建庙”,购置大量土地由庵宇和寺庙等代管,原有屯田的买卖也十分频繁,明清之际的“地权转移”现象十分明显。入清之后,一批军户家族开始转变身份并积极进行宗族组织化建设。宗族称为地方社会名副其实的控产机构。到清中叶以后,他们完全融入地方社会并参与地方事务,成为重要的地方权势。这些均是晚清湘军崛起的重要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