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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道文化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之精髓,中国传统孝道教育更是历经千年的积淀。尽管时代变迁,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古典孝道教化仍然对个体成人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因此,我们有必要追根溯源,回到中国文化境域中去寻找关于传统孝道思想的历史渊源,重申孝道教育思想的教化功能。自汉代起直至清末,儒家经典文本《孝经》一直是中国古代孝道教育的重要教材。据此,本文以教育哲学的视角观照儒家经典文本——《孝经》,阐释文本中蕴含的教育义理,反思孝道教育实践,批判继承,与时俱进,对当下个体成人教育实现创造性的转换。本文首先通过梳理先秦孝道思想的理论演变,商、周时代敬天祭祖的祖宗神崇拜正是中国传统孝道思想的神圣起源。直至春秋战国时期孝道观念开始引入现实的家庭内容,转向“尊亲事亲”的家庭伦理崇拜。孔子继承并发展了西周以来的孝道观念,强调孝道教化的现实人伦道德意义,后世尊崇的儒家孝道理论在孔子这里初具雏形。《孝经》是对儒家孝道思想的理论总结,同样也是对儒家孝道教育的理论总结。如果说《孝经》的成书可以认定是先秦儒家集体创作的结果,其中孔子、曾子、孟子等人在《孝经》的创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孝经》的创造性完成标志着先秦儒家将古典孝道思想理论化、系统化,完成了从祖先教到善事父母之孝的根本转变,孝道伦理正式诞生。其次,本文重点考察了儒家经典文本《孝经》,并辅以其相关著作,具体的阐释了《孝经》文本中孝道教化的人伦之行。如“生事爱敬”、“死事哀戚”,即在孝道教化中援“情”入“孝”,使“孝”不仅是为人子者对父母的孝之情,而且落实在日常具体行为中的孝之迹。人之孝行的理性发展一方面表现为“顺亲与谏亲”的理性之辨,另一方面表现在“继孝承志”的理性之延续。《孝经》中孝行之宗教公共性,即是在以孝为基础的政教秩序中,使天子到庶民都能够以具体的礼乐制度,尽其所能行其孝道之德。如举行祭天的郊礼和祭地的社礼,是用来报答皇天后土之功德的;宗庙的祭祀之礼,是用来报答祖先之恩德,是珍视生命之所源,生命之所出,这正是宗庙祭祀和祭祀祖先的真正意义。再次,《孝经》中孝道教化的内在逻辑与秩序即是从原初的亲子之情开始,在生活中的情境中通过理性化的发展,最终实现个体完整成人的理想生命姿态。儒家孝道教化正是基于这个教育序列,个体在原初之情的生成和培护中,逐渐打开个体的情感生命空间,以“情——礼——理——情”的情理结构,由情入理,开启个体生命与社会、与世界共在的方式,构建自我意识,获取人生意义和生活价值。因此,《孝经》中孝道教化的教育义理即是顺人心之自然——“本性立教”的成教过程。最后,本文在前述研究的基础上,对古典孝道教育实践进行了历史评价,阐释了古典孝道教化的当代价值,并基于《孝经》中孝道教化对个体成人路径的思考与重构,提出了以孝之爱、敬为起点的个体成人之教育培育路径。即个体在早期家庭生活中习得爱、敬的情感教育,中期阶段在公共生活中习得礼、乐的教化,直到个体成年组建自己的家庭,生儿育女,并在此过程中实现自我人格的超越,走向完整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