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破产法律制度的出现解决了企业继续经营导致亏损扩大的尴尬问题,为债权人争取获得剩余补偿提供了可靠途径,但在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的权利实现并没有想象中那么一帆风顺。在破产程序中,各种不同类型的债权人之间本身存在着利益上的共同点,也有着争抢破产财产的冲突点。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新情况、新观点的出现也侵蚀着债权人的利益。本文以债权人的权利保护为视角,通过分析我国现有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保护的缺陷和根源,从历史追述的角度来观察破产程序中对债权人保护的发展状况,论证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保护的必要性,探讨债权人保护相关问题的具体解决方案。第一部分,通过分析我国破产法律制度对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保护的不足之处,找出我国破产法律制度在债权人保护方面的具体缺陷。同时,在研究我国法律制度对破产债权人的保护情况的基础前提下,提出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保护问题产生的根源。第二部分,以破产程序中债权人的利益保护为视角纵观破产制度的发展历史,证实破产法发展进程中债权人的原有地位不断受到挑战。从初期罗马法和欧洲中世纪的债权人绝对保护主义到近代欧美法国家对债务人利益的重视,最后发展到现代破产法上社会利益和其他利益进入到破产法研究范围之内的整个过程,我们可以看到债权人权利不断受到限制和债权人地位不断降低的趋势,从而论证对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保护问题进行研究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第三部分,针对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保护存在的问题提出具体的解决方案。在确定破产程序中债权人保护的价值追求目标的前提下,论述破产程序过程中债权人保护的实际法律问题,从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自动冻结制度、撤销权制度中的债权人保护问题解决,到未履行合同债权人和人身损害赔偿债权人的保护问题分析,结合现有理论研究成果和其他国家的立法实例,提出一些制度改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