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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体时代,传播技术的创新发展影响了受众心理和习惯的变化,“微平台”的出现以及迅猛的发展速度给传统媒体带来了不小的冲击,而就公司和普通投资者来说,这不只是技术创新,更是沟通方式的创新和交流渠道的创新。作为“微平台”的典型代表,虽然微博和微信同为自媒体,同样能够把信息传递给使用者,但微博相较于微信而言发展起步更早,发布信息方式更直观多样,信息内容更丰富多元。在微博平台上可以把信息“推送”出去,同时微博用户能够“自主选择”感兴趣的信息阅览,这两个特征的结合,使得无论是公司还是投资者,在信息的发送、接受和选择上都具有更强的主观能动性。委托代理理论产生的根本在于公司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这不但引发代理问题,产生代理成本,同时也会导致管理者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公”:往往管理者所掌握的信息更多更充分,投资者只能主动去获取“愿意发布”的信息,由此造成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在信息披露过程中尤显突出。使用微博信息披露可以拓宽信息披露渠道,结合以往研究和直观感觉,认为微博传播信息方式能有效降低信息不对称,增强市场流动性。本文在梳理和总结了国内外研究文献的前提上,对信息不对称、交易成本和信号传递理论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分析,以此建立了实证研究检验的基础。研究样本选取了我国沪交所和深交所上市的信息技术类公司,共计195家,其中已经开通官方微博的104家,较为活跃地使用新浪微博平台发布公司财务类、声誉类、技术类等信息的有31家,进一步地,通过人工预览、逐条阅读的方式共观测到973条微博披露信息,在建立对这些数据的时间记录的基础上,相应地获取上市公司规模、市盈率等财务数据。变量定义和模型构建则以尽量精准地反映微博信息披露对资本市场流动性的影响为原则,设置了股票成交额、换手率和买卖价差3个被解释变量作为市场流动性的代理变量,微博信息转发量和回复量2个解释变量作为微博信息披露的代理变量,以及股票涨跌幅度、公司规模和市盈率3个控制变量,另外,在公司特征细分时以总资产区分了大小规模公司,加入了微博粉丝数量以区分明星企业和非明星企业,最后在取得回归系数的基础上分别深入分析和探究了微博信息披露对市场流动性的影响、大规模和小规模公司对流动性影响的差异以及明星企业和非明星企业对流动性影响的差异,另外对研究内容做了三种稳健性检验。研究结果显示,上市公司通过微博进行信息披露可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更好地维护投资者关系,降低信息不对称,增强市场流动性;小规模公司和非明星企业更应该拓宽信息披露渠道,提高信息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