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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从电视已经成为当代人最主要的文化消费形式这一生活现状出发,对电视与审美的关系进行了新的思考。 本文有两大理论前提: 其一,美是人类生命追求的精神满足。审美活动就是人类生命追求以精神的方式得以实现的活动。 其二,人类生命是一个由三重生命构建的系统。审美的最高境界是最大程度地保证审美主体生命系统健康和谐地持续发展。 与传统理论研究偏重于对电视艺术性的审美分析不同,本文认为电视本质上是一个大众传播媒介系统。它的媒介特性中既包含有利于审美活动的因素,也包含会对审美产生负面影响的因素。因此,要真正的实现电视媒介的审美功能,就必须充分注意把握好电视传媒本身的技术、符号性因素,与审美活动中人类的生命追求的个别性,以及这种追求的精神性满足之间的“适度”关系。只有这样,才能最终达到促进受众生命健康和谐的发展的目的。 本文力图将历史与逻辑相结合,从宏观的角度探讨了媒介与审美的辩证关系,阐释了电视成为审美媒介的历史必然性;从媒介特性入手静态地分析电视作为大众传播媒介所体现出的特征;动态地从正反两面论证了电视的审美功能及其对于审美的负面影响;并且对于如何处理好与电视媒介的关系的问题进行了思考。 本文的总体构架由四大部分组成: 一.媒介与审美。这是全文的理论基础。首先,以生命为基点,对审美和媒介的关系进行了论证。分析了审美的目的、衡量审美效果的因素、考察媒介特性的维度以及影响媒介审美功能的条件。指出在人类审美活动中,审美效果的好坏与媒介在传播审美信息的过程中,能否充分以精神的方式满足受众生命需要,并且最终达到受众生命健康和谐发展的目的有很重要的关系。其次,宏观分析人类审美媒介的演变进程,从历史的角度论证:审美媒介的本质和发展动因都在于使受众的生命追求得到更全面的发展和超越。同时也指出:媒介当中所包含的符号和技术因素同样也会对审美产生冲击和影响,同样应该引起重视。 二.作为媒介的电视。这一部分属于客观描述性论证。以电视成为当前主导传播媒介的现状人手,从符号、技术、内涵和衍生的文化空间四个层面对电视媒介的各种特性进行了较为详尽、系统的描述。主要目的在于为接下来的论述提比较充分的理论依据和原因。 三.电视媒介对于审美活动的双重作用。这一部分分为两个层面。第一层从正面指出,电视在审美活动中的积极作用在于:电视媒介所具有的丰富的特性和内涵,既可以满足不同层面受众生命追求,又可以满足同一受众不同层面生命追求,并且较之以往的任何媒介而言,这种满足的程度都得到了大大的提升。 第二层面从相反的角度论述了电视媒介的负面影响。指出生命追求的异化、审美心理结构的畸变以及审美精神性的萎缩造成电视无法缓解反而加深“应激反应”,从而导致了电视审美功能的失落,这正是电视媒介对于审美活动的负面影响所在。 四.结论与思考。本文认为:协调好电视传媒不可回避的技术、符号性因素,与审美活动中人类的生命追求的个别性,以及这种追求的精神性满足程度之间的 “适度”关系,是真正实现电视媒介审美功能的关键。对电视媒介在审美活动中的双重功能进行分析和考察,有利于趋利避害,为实现电视媒介的审美目的和最高审美境界提供参考和尺度。同时,本节还对如何处理与电视媒介的关系的问题从三个方面进行了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