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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建设,规划先行,科学的规划是城市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十九大对我国城市规划提出新的要求,要建设人民城市,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儿童,作为人民群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城市未来的主人。从城市规划之初就注重保障儿童权利的实现,建设儿童友好型城市,保障儿童在一个安全可靠、舒适温暖、充满人性关怀的环境中成长,将对儿童的心理养成、身体发育、人际交往等诸多方面产生积极正向的作用,从而利于城市实现可持续发展。目前,由于城市规划建设中缺乏儿童权利视角,引发了一些的问题,儿童参与城市规划建设的权利缺失,儿童活动空间不能满足儿童需求,儿童活动空间设计缺乏合理性,缺乏安全的儿童上下学道路环境等。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受传统儿童观念的影响,现代城市规划建设没有全面领会和执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城市建设中有关儿童权利保障的规定粗略,规划管理部门措施不力,监护人漠视儿童在城市规划中享有的权利等。对此,本文在借鉴总结国内外儿童友好型城市建设经验和建设思路基础上,提出了加强城市规划中儿童权利保障的建议措施,即加强儿童权利保障的制度建设、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加强儿童权利意识的宣传、精细化儿童权利保障规范设计、保障儿童参与城市规划的权利以及利用政府、企业大数据分析助力规划建设的科学性。